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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的哥为2180元交通事故赔偿金打一年官司
2015-07-16 
        

        法院判决书在手,却得不到赔偿金。记者孙建一摄

        “虽然赔偿金不多,但我一定要找到他。”15日上午,王文举告诉记者,他这样“不依不饶”地寻找对方,原因就是:“我不想惯着这种不敢承担责任的人,我相信法律不会惯着欠钱不还的人。”

        负全责不给钱的哥把对方告上法院

        去年7月10日13时30分许,的哥王文举驾驶车牌号为吉AY0446的出租车沿解放大路的辅助车道由西向东行驶。“快到百汇街路口时,一辆黑色奥迪车突然从快车道往辅助车道并线。”王文举说,他紧急踩刹车,但由于惯性,他的车前左侧撞到奥迪车的右前轮胎处。

        经交警勘查,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王文举也没多想,留下对方——福建人许先生的电话号码后去修车,共产生了车辆维修费用1600元,营运损失费480元。而当王文举拿着发票,打算找许先生要2180元事故赔偿金时,却遭对方拒绝。“他们认为是我‘碰瓷’,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不合理,他不会给我赔偿。”王文举说,去年12月,与对方多次沟通仍无法讨要赔偿金后,他将奥迪车的驾驶员许先生及车主李女士告上了法庭。

        官司赢了对方换电话号码消失了

        去年12月16日,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王师傅的案件后进行审判,但奥迪车驾驶员许先生及车主李女士在被送达传票后因故未到庭,法院依法判决驾驶员许先生及车主李女士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赔付王文举车辆维修费用1600元,营运损失费480元以及鉴定费用100元,共计2180元。

        “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后,我和许先生取得联系,他们不认可法院判决,说要上诉。”王文举说。今年3月31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驳回对方上诉,维持原判,驾驶员许先生以及车主李女士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赔付王师傅2180元及50元案件受理费。

        终审判决出来了,王文举再次拨打了许先生的电话,让他感到意外的是,许先生换号了,已无法联系。

        查车籍查到车主电话一打竟是检车线

        无法与许先生取得联系,王文举通过查车籍查到了车主李女士的座机号码,但打过去发现竟然是一家检车线的办公电话。

        15日下午,记者通过法院的判决书了解到许先生拒绝赔偿及未出庭的原因。许先生认为,当时,他正在等红灯,王文举车速过快刹不住车,撞到他驾驶奥迪车的右车门处,而且地面上有明显的刹车痕迹,认为是故意碰瓷。上次庭审因其回福建老家未能到庭,委托人正好感冒了也未及时到庭。

        随后,记者拨打了王文举提供的李女士的座机号码,一名女工作人员在接通电话后表示,他们这里是检车线,单位没有李女士这名职工。

        “虽然暂时还无法找到许先生及李女士,但我会一直找下去,并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这口气。”王文举表示,从发生交通事故到现在已经快一年了,上了两次法庭,营运损失费有2000多元了。王文举说:“我不想惯着这种不敢承担责任的人,在法制时代,我相信法律不会惯着欠钱不还的人。”

        长春晚报记者晓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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