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路桥资讯 > 正文
传高速违章一年可免费销一次
2015-07-17 
        [摘要]微信朋友圈热传,东莞交警支队称目前只有浙江实施这一措施。

        南都讯记者饶德宏日前,一则“高速违章可合法免费销掉了,赶紧告诉小伙伴们1的网帖在微信朋友圈里热传。南都记者就此采访东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内只有浙江实施这一措施,东莞暂时还没有这样的规定。

        网传高速违章一年可免费销一次

        这条在朋友圈热传的消息称,其有驾驶员朋友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超速12%,按照法律规定应扣3分,罚200元。之后,该朋友收到警方短信提醒,并根据提醒打开公安厅网站,注册登录并回答了10条关于高速行车的题目后,违章就真的销掉了。

        为证实自己的说法,该网帖还附有处理过程截图,并提醒“每个驾驶员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必须是4分以下的违章”。

        真相是广东没这规定

        根据网帖内容,南都记者打开广东省公安厅网站,可没有找到“用户中心”这一选项。为进一步核实网帖内容是否属实,南都记者咨询了东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这条微信的内容并不是空穴来风,只是目前国内只有浙江省在实施,其他省市自治区还没有出台类似的举措。

        据介绍,上述微信内容主要依据的是《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8条规定:持浙江省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达满分的,可以申请参加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为期一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每次可以减少其累积记分2分,但一个记分周期内的安全教育减分不得超过4分。

        “这个是浙江的地方性法规,广东暂时还没有这样的规定”,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称。另据该负责人介绍,根据最新措施,如果东莞号牌车辆在外省出现交通违法,可以在违法发生地缴纳罚款,也可以在东莞各镇街交警大队缴纳罚款。但前提是,电子警察抓拍且每宗罚款在两百元以下的交通违法。如果东莞号牌车辆是在广东省内其他地市的电子交通违法,车主则可以使用自助缴纳违法罚款的终端机缴纳。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