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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大队统一行动日查处6起涉牌严重交通违法
2015-07-20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长岭大队在7月16日统一行动日当天共查处涉牌违法6起、现场处理超速违法6起。

        实施使用变造号牌违法

        驾驶车牌号为黑EV14**小型汽车驾驶员马某、车牌号为黑M90**F小型汽车驾驶员王某、车牌号为黑A9E6**小型汽车驾驶员赖某,以上三人实施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马某与王某分别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拘留3日的处罚,因马某准驾车型为A2,将被依法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赖某因家中有要事需要处理,民警依法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车辆,要求赖某处理完要事立即来大队接受处理,赖某将依法受到5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实施遮挡号牌违法

        驾驶牌号为黑A210**小型汽车驾驶员尹某、车牌号为黑EHZ7**小型汽车驾驶员李某,以上两名驾驶员实施遮挡号牌违法,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尹某与李某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实施使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违法

        驾驶牌号为冀BZ72**小型汽车驾驶员葛某,实施使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违法,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葛某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在此次整治统一行动中,大队指挥作战室与路面巡逻引导警组、嫌疑车辆预警组、站口执勤警组相互协作配合,做到查处涉牌车辆精准、无误、安全、高效,其中6起涉牌违法车辆均是外省过境车辆,大队通过合成作战模式强有力的打击方法,有力震慑了交通违法侥幸心理,对大广高速我省全段、珲乌高速白城至松原段部分车流均形成精准查处态势,举全队之力消除交通违法安全隐患,有效净化我省西部高速公路通行秩序环境。

        新文化报(刘长宇通讯员刘光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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