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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与丁书苗利益链:京沪高铁项目成提款机
2015-07-20 
        

        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和山西女商人丁书苗(现名丁羽心)联手打造的高铁利益帝国最终土崩瓦解,发端于审计署2009年对京沪高铁建设项目进行的跟踪审计,源于审计发现的一份交易金额5000万元的虚假设备采购合同。

        投资2000多亿元的京沪高铁建设项目,被刘志军和丁书苗等人当作他们黑色利益帝国的提款机。或许他们从来就没有料到,审计人员竟然能够从京沪高铁建设项目的数万份合同中揪出一份毫不起眼的假合同,由此揭开了丁书苗向中标施工单位大肆索要中介费并向刘志军进行利益输送的惊天秘密。

        2009年,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审计署济南特派办的审计人员开始了对京沪高铁建设项目的第一次跟踪审计。正是他们,牢牢揪住一笔5000万元的虚假合同不放手,反复跟踪查证,触碰到了丁书苗和刘志军共同编织的窃取国家资金的“秘密网络”。

        2014年12月16日,作为刘志军贪腐案的关键性人物,丁书苗因行贿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罚金25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罚金数额创下个人罚金的最高记录。2013年7月8日,刘志军就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每每听到这些与高铁、与刘志军或丁书苗有关的信息,审计人员心里五味杂陈。他们与丁书苗及其背后的利益人周旋的审计过程如今历历在目,既有审计过程受阻、调查进行不下去的苦闷,也有柳暗花明时的欣喜。

        丁书苗浮出水面

        2008年开工建设的京沪高速铁路,总里程1300公里,概算总投资2170亿元,是当时我国投资额最大的铁路建设项目,也是一条旨在实现中国铁路跨越式发展的铁路。审计署决定,在京沪高铁施工建设的同时,对这个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常规的建设工程审计,都是钱花完了才审计。跟踪审计改变了这种审计模式,是边建设、边审计,审计过程与工程建设过程基本上同步,钱花到哪里就审计到哪里。

        投资2000多亿元的高铁建设工程,各种合同加起来有几万份之多,审计应该从哪里入手?

        审计人员记得,当时署领导要求,对付款金额超过千万元的合同一定要“见账、见物”,要关注国家投资的每一笔钱花得是不是真实、合法、有效。对那些没有经过招标程序的采购,没有取得发票的采购,或者超出预算的支付,都须一笔一笔核对。

        审计组注意到,在诸多参与京沪高铁建设的施工单位中,有一家的主业虽然不是铁路建设,却中标了一个标段高铁建设工程的B公司。审计组决定,就从这家企业入手。

        在梳理B公司的财务报表时,审计人员发现,从2008年年底到2009年年初,这家企业以委托对方代为采购设备的名义,累计将5000万元汇给北京东润吉源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润公司”),但没有进行任何招投标程序,对方也未开具发票。更为蹊跷的是,东润公司是在2000年注册成立的企业,2008年10月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B公司汇入上述5000万元设备采购款,又恰恰是在东润公司吊销营业执照之后。

        审计组进一步了解到,东润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丁书苗。

        这是审计人员第一次接触丁书苗这个名字。当时在所有的公众媒体上,丁书苗这三个字都是与成功企业家、慈善人士等头衔相关联的正面形象。

        花费5000万元购买的设备去了马达加斯加?

        竟然将5000万元打给一家已经注销的个人控股公司?这个不同寻常的做法足以让审计人员怀疑这笔代理采购业务背后很可能藏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审计人员向B公司提出要求,要去实地看看他们花费5000万元都买到了哪些设备。在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一听审计人员要看设备,顿时慌了神。他支支吾吾地说,采购的设备还没有到货,合同也是上面签的,他并不知情,了解情况要给领导打电话问问。他居然一边说,一边拔腿就向外跑,留下了目瞪口呆的审计人员。这样的场景也是不多见的。

        让审计人员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这位项目负责人居然又主动找到审计人员解释说明情况。他说,公司借用这笔钱为马达加斯加的海外项目购买了设备,设备远在马达加斯加呢!

        或许这位项目负责人以为,把故事扯到遥远的马达加斯加,审计人员就不会再查下去了。他没有想到,他的说法很快就在审计人员的查证之下被推翻。审计人员一边跟踪查证马达加斯加海外项目的设备,一边延伸调查东润公司和B公司的其他往来账目。

        审计人员发现,B公司支付给东润公司的5000万元,东润公司没有支付给任何一家设备供应商。其中3000万元转给了东润公司的关联企业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宥集团”)。这家后来不断见诸报端的博宥集团,实际控制人也是丁书苗;另外的2000万元转给了两家煤炭相关企业,实际上是替博宥集团归还拖欠这两家企业的贷款。

        显而易见,B公司支付给东润公司的5000万元所谓设备采购款,其实都流入了丁书苗控制的博宥集团。从5000万元国有施工企业资金的实际去向,审计人员初步判断,“给马达加斯加的海外项目购买设备”的说法很可能是个彻头彻尾的谎言。

        在另外一条线上,外围调查显示,B公司根本没有在海关报关进出口相关机械设备的任何记录,购买设备的确是个谎言。

        丁书苗突然归还了5000万元

        就在审计人员判断东润公司从B公司拿走5000万元确实有问题的时候,B公司突然又有了新说法。他们解释说,当时他们的确在马达加斯加中标了一个项目,因为临近年底着急购买设备,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付款请东润公司代买设备。但是后来马达加斯加发生政变,中标项目被取消,停止购买设备,在审计人员介入后,东润公司已经归还了5000万元。

        为了把这个过程说得“真实可信”,B公司还出具了一系列处理处罚相关责任人的证明文件。

        审计进展到这一步,问题似乎已经完满解决。第一,B公司的主要问题是在签订合同之前向东润公司违规付款,现在B公司已经就违规问题处理处罚了相关责任人。第二,B公司面临的实际风险是流失5000万元设备采购款,现在这笔资金已经安全地回到了B公司的银行账户。

        确实,责任人处理了,钱也回来了,一切看起来都是一场误会,审计人员似乎可以撤了。但是审计人员仍然感觉有些不对劲。前思后想之后,他们提出,既然B公司在马达加斯加有项目,那就再看看与马方签订的合同。

        B公司虽然毫无准备,但是仓促间还是给审计人员拿出了一份合同。审计人员一眼就看出,合同的对方是刚果,不是马达加斯加。B公司再也拿不出与马方签订过合同的证据。

        审计人员知道,谎言是一个无底洞。也许看似微不足道的一个谎言,其实需要无数新谎言来弥补这个谎言留下的窟窿。当审计人员还没有掌握十足的证据来戳穿谎言的时候,或许会有焦虑;而当已经掌握了对方“死穴”的时候,取而代之的就是“淡定”了,只是要看说谎人到底能把谎言的泡沫吹多大。

        在对B公司的延伸调查中,他们发现,丁书苗控制着博宥集团等几十家企业,资产近40亿元,但是纳税记录不多。丁书苗和她的企业一定还有更多的秘密。

        丁书苗的掮客身份逐渐明确

        戳破了一个又一个的谎言泡沫后,审计人员开始琢磨,这笔所谓的设备采购款到底是什么用途的钱?

        审计组开过多次业务会,大家曾讨论过,说法不尽相同。

        一位经验丰富的审计组负责人分析说,随着中央反腐败斗争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由一人或数人全过程实施某一违法违纪行为已经非常困难。近年来,一些领导人员开始由本人亲自作案转型为主动寻找“代理人”勾结串通作案。他们的通常做法是,将原本可以按正常程序完成的行政审批事项或者工程招投标活动,转为必须通过中介方才能取得的资金和项目,然后通过中介机构获得巨额利益。

        审计组综合判断分析认为,东润公司及其背后的博宥集团很可能就是在扮演这种中介或掮客的角色。这起5000万元虚假设备采购合同问题,表面上看是一般性的违规问题,背后可能隐藏着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于是,在2009年12月,审计署将这起违规问题线索移送给中央纪委。中央纪委就此成立了专案组。

        对审计人员来说,这次审计移送只是个开始。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里,他们与丁书苗及她背后的高铁帝国结下了“不解之缘”。

        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2010年对京沪高铁建设项目实施第二轮跟踪审计。就在那年除夕的前一天,审计署公布了对京沪高铁第一次跟踪审计的审计结果公告,其中不乏大量铁路建设资金被违规使用的问题。审计人员发现的丁书苗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还处在继续调查取证阶段,并未列入那一次的审计结果公告。尽管如此,那份审计结果公告还是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审计人员心里很清楚,他们正在审计的情况比第一阶段公布的问题还要严重很多。他们只有更仔细更认真,拿出没有瑕疵的审计证据,才能让被审计单位和当事人信服,才能回应社会公众对京沪高铁建设项目的高度关切。

        后来,中央纪委专案组查实,那5000万元所谓设备采购款的确是B公司支付给丁书苗的中介费。此外,B公司还通过海外渠道支付给丁书苗1000万欧元。也就是说,B公司给丁书苗旗下的企业支付了将近1.5亿元的中介费。

        这只是京沪高铁建设项目中一个标段发生的问题,其他标段有没有类似的问题呢?于是,审计组负责人安排审计人员对京沪高铁中标施工单位逐个排查,重点核实有无以虚假合同、虚假发票或咨询费、中介费方式转移资金问题。

        2010年,在审计署对京沪高铁建设项目实施的第二轮跟踪审计中,审计组派出审计人员专门负责延伸调查丁书苗及其家族成员和所控制企业的经营业务和资金收支情况。

        很快,审计组发现,另外一家中标施工单位C公司于2009年12月29日至2010年1月4日,分4笔从结算账户中隐蔽转出资金9936万元,以“投标保证金”名义汇入青岛某民营咨询公司,未在C公司会计账簿中反映。

        延伸审计发现,该民营咨询公司已经注销了纳税登记,在其收到所谓的9936万元“投标保证金”后,将其中5468万元转入丁书苗及其子女的银行账户,其余资金汇入山西省某家企业。

        审计人员预感到,C公司与B公司一样,很可能也是在给丁书苗支付中介费。于是,审计署第二次向中央纪委移送了与丁书苗有关的京沪高铁建设项目案件线索。

        这个时候,有一个问题一直萦绕在审计人员的脑海中:B、C两家公司在业界都有较强的竞争力,他们为什么要向一家民营企业支付如此高额的中介费?

        在审计组审计京沪高铁某客站建设工程中标施工单位D公司时,审计人员又有新发现。D公司向丁书苗控制的这家民营咨询公司支付了6700万元“中介费”。

        中介费?这么大金额的中介费?而且是支付给一家已经注销了税务登记的咨询类公司?面对审计人员的追问,D公司提供了所谓的咨询服务合同。这是审计人员第一次见到丁书苗控制的企业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

        合同明确约定,“确保D公司中标高铁工程项目”,“按工程中标价的3.5%~4%收取中标服务费”。延伸调查资金流向发现,这笔中介费分15笔转至丁书苗等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丁书苗的确有靠山,能操纵京沪高铁招投标

        一家、两家、三家,这些公司为什么要给丁书苗支付中介费?

        丁书苗家族企业从京沪高铁施工单位获取的非法中介费收入已经从5000万元累积到了两亿多元之巨。审计人员基本认定,丁书苗就是帮助上述施工单位中标京沪高铁建设工程的掮客。

        丁书苗背后是谁呢?

        谁能让丁书苗轻易地对外承诺“确保中标”呢?

        审计组负责人慎重考虑后指出,外围证据已确凿无疑,下一步必须正面接触负责京沪高铁建设的京沪高铁公司,挖出丁书苗的靠山。

        审计组进驻京沪高铁公司,对京沪高铁招投标资料、评标资料逐项深入分析,重点核查和了解向丁书苗支付巨额中介费的上述3家施工单位的招投标情况和资料。

        招投标资料显示,上述3家施工单位在参加招投标时均存在这样那样的违规问题,但是都能顺利通过资格审查。进一步审查评标资料发现,评委集中给上述3家施工单位打出最高分,且都是远远高于其他未中标单位的分数,人为控制招投标结果的痕迹非常明显。

        一切不寻常的细节都若隐若现地暗示,丁书苗在铁路建设的主管部门确实有“靠山”,能够帮助她操纵京沪高铁建设工程的招投标。

        审计人员在与京沪高铁公司及中标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座谈时了解到,丁书苗在铁路系统的“能量”极大,好多施工单位确实需要找到丁书苗才能确保中标高铁建设工程。

        有关部门后来的调查证明,赋予丁书苗如此神奇“能量”的正是刘志军。在京沪高铁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刘志军屡屡打招呼帮助施工企业中标,由丁书苗向中标企业收取高额中介费。但是因为刘志军当时还在位,京沪高铁公司及中标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只能私下反映情况,不敢公开指认。

        一个巨大的贪腐案终于水落石出

        案件重大,限于审计职权和手段难以继续调查,审计署遂决定将上述案件线索再次移送给中央纪委。对刘志军、丁书苗重大贪腐案的调查,由此拉开了帷幕。

        2010年12月21日,中央纪委收网,丁书苗被专案组控制。专案组的审计小组在初步审查博宥集团的财务资料后发现,这家几乎没交过税的企业,共计收取各铁路施工企业中标中介费15亿元。

        在丁书苗被控制后,专案组迅速查明,在京沪高铁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丁书苗与刘志军之间的利益链条是,刘志军负责向下属单位打招呼,丁书苗则向中标企业收取高额中介费。

        后来公诉机关指控,丁书苗先后帮助23家公司中标57个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的标的总额超过1800亿元。在上述57个项目中,刘志军为其中53个打过招呼。丁书苗等人从中获得好处费30多亿元,其中她个人获利20多亿元。

        从记者了解的情况看,随着反腐败斗争力度的不断加大,腐败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一些领域权钱交易的做法变得更加隐蔽。一些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以“中介服务”的名义进行权力寻租活动,成为一些领域腐败犯罪的新形式,交易事项多涉及“公权力”,需要进一步加大防范和惩治的力度。

        本文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作者:刘世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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