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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县交管大队开展创新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2015-07-22 
        

        南昌县创新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近二个月来,南昌县交管大队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融进网格、积极作为,及时、高效办理网格化管理收集到的社情民意,增强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效能,提升了公共交通文明满意度,截止目前,共办理网格化管理中涉及全县辖区交通管理方面的社情民意200余件,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新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是南昌县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大队非常重视,成立了创新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管大队长龚良玉任组长,教导员黄琼任常务副组长,大队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大队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网格化管理中收集到社情民意的派发、督办、反愧上报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分工。为增强网格化管理工作效能,大队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设置了八个小组,其中交通秩序组、交通设施组、交通事故组、车驾管业务组、队伍建设组分别负责网格化管理中涉及全县辖区交通秩序整治方面、道路交通设施方面、交通事故方面、车驾管业务方面、交警队伍建设及执法执勤方面社情民意的办理、回复及回访工作。其它交通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绩效考核组负责网格化管理中相关的工作。

        三、及时办理,做到规范操作。大队网格化管理办公室收集整理县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及县政府12345网络平台上转来的社情民意,按照不同类别第一时间派发给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在收到大队网格化管理办公室派发的任务督办单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进行办理,办理情况在24小时之内向当事人进行回访。办理中需要进行工作部署的形成会议记录,需要派人开展整治的拍摄现场整治照片,增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需要政府批准的及时形成请示报告,增设或修复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需要县城投公司配合的提供任务交办单及城投签收意见,需要调整交通信号灯配时的提供调整后的照片。其他方面社情民意办理都必须提供书面回复及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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