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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拟长期收费一时让人回不过神来
2015-07-22 
        

        

        三峡晚报讯

        本报评论员喻植桃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21日向社会征求意见,拟对收费期限作出调整: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各省实行统借统还;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此消息一出,一时间引起广泛争议。(详见今日本报01版)

        大夏天的,交通运输部“头顶烈日”广发信息:高速公路拟“长期”收费,诸位意下如何?听起来很客气,但据经验看,他们其实已经铁了心要长期收费了,“协商”实在缺乏诚意。

        交通运输部这一闷棍,着实把人打晕了,半天回不过神来。等啊,盼啊,好不容易等到家门口那条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满了,高速免费的梦想终于要实现了,国务院颁布的条例都这么说了,交通运输部怎么突然变卦了?多少希望,眼看就要破灭!

        为什么想变卦?交通运输部哭了:“我穷啊,我亏损啊!2013年亏损661亿元,2011年至2013年,收费公路的负债额度持续增加1可A股市场上市的18家高速公路公司今年一季报显示,这些公司平均销售毛利率为58.19%,盈利超过银行和房地产。你哭得再伤心,这眼泪也打动不了人啊!

        交通运输部门在算账时,有没有替老百姓算账呢?我们油价里面征的税,用于公路建养,而开车出门又基本上走的是收费公路,我们的物流成本占商业成本的18%,也就是说我们正常的商品利润的一部分原本就丢在了路上,如果长期收费,将使多少中小企业期待节省成本的希望落空!

        法律当然可以修订,但既然是征求意见,既然有各种不服,交通运输部门能否在收费前,让大家交得明白交得心服?

        但愿征求意见,不是走过场;但愿大家的意见,不会成为耳旁风。本文来源:荆楚网-三峡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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