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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速公路拟长期收费媒体忧成永久提款机
2015-07-23 
        

        中新网北京7月22日电(记者李金磊)收费公路将迎来重大改革。交通运输部昨日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以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债务偿清后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这意味着高速公路将长期收费。为何要作出上述调整高速公路是否会变成“永久提款机”是否存在重复收费问题又该怎样满足公众对收费公路“提速、降费、透明”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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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毛”出在谁身上

        将收费公路收费期满后“必须终止收费”,改为收费公路偿债期、经营期可以“灵活掌握”,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可以“长期收费”,《条例》修订稿中出现的这一重大变化,自然受到舆论的批评质疑。很多人难以理解的是,既然收费公路有的直接由政府投资修建和管理,有的虽然是经营性公路,也仍然具有相当的公益属性,为何在多年来收取巨额通行费的基础上,政府不能加大对高速公路的财政投入,大幅增强高速公路的公益性质,使之成为完全意义上的“公益路”、“免费路”呢特别是,在收费公路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政府还要继续收劝养护管理费”,相比以往天文数字般的通行费,“养护管理费”大约算是一笔“小钱”,但这样的“小钱”政府也不放过,实在是太小家子气了。

        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服务包括公共交通服务的投入,这个道理肯定是没错的。从这个角度看,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最终都应当彻底取消收费,包括“养护管理”在内的所有成本,都应当由财政承担。循此逻辑继续往下推,问题就来了:财政投入主要来源于税收,税收又来源于纳税人的贡献,“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看似高速公路由财政全部承担,所有车辆都可以免费通行,其实这些成本仍然转嫁到了纳税人身上,纳税人仍然是最终的买单者。

        不过,上述两种模式还是有着重大区别——前者主要突出了市场和效率的因素,体现了“差别化负担”原则,后者主要突出了公益和公平的因素,体现了“均等化负担”原则。按照部署,今后我国将构建以占公路总里程97%左右的普通公路为主体、3%左右的高速收费公路为辅的路网体系,97%左右的普通公路实行完全免费通行,3%左右的高速收费公路实行由用路者付费,符合公共服务“公益为主、市场为辅”的总体改革方向。

        据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介绍,2009年日本民主党政府拟推行高速公路免费,民调结果显示,反对者高达68.1%,支持者仅为26.1%。反对者认为,高速公路如果免费,政府就要增加税收,使用高速公路者只是少数人,全体纳税人为此买单不公平。最终高速公路免费方案被否决。这个典型案例,对我们探索中国收费公路改革应该当有所帮助。

        关键要杜绝“糊涂账”

        其实,公众的疑虑并非是无谓的矫情,更不是“逢X必反”式的民粹情绪。人们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一般也明白“不交通行费就要多交税”的道理,因此并不是一味反对高速公路收费,而是担心这个收费收得不尴不尬,花得不明不白,担心高速公路沦为一些部门和企业的“小金库”,成为某些强势人物的“提款机”。从一些地方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企业普遍高工资、高福利,普通收费员也动辄年薪十几二十万,高管年薪更是高到“天价”,到近年来多地交通系统、高速公路领域屡屡曝出贪贿大案,无不说明人们的这些担心并不是多余的。

        如果严格按照新的法定标准和审批程序,收费公路在原有期限上延长收费甚至“长期收费”,或许都不是关键的问题。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实行新的收费条例后,每一条收费公路收取的每一笔费用,都必须纳入严格的监督管理,其中每一分钱最终用在了何处,用得是否合理合规,都必须进行有效的流程控制,并给出明确的说法。高速公路的收支再也不能成为一本“糊涂账”,再也不能出现今天刚说去年亏了几十个亿,明天就改口说下属某分公司的账算错了,去年实际是盈利几个亿之类咄咄怪事。

        为此,《条例》修订稿规定的强化政府对收费公路的监管,明确对政府收费公路实行规范的预算管理,所有收费公路的投资债务、通行费收支等信息定期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这些内容应当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只有比照政府信息公开和上市公司信息公开的标准,不断加大收费公路收支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把每家企业、每个时段、每个项目的收费细目直到每一笔钱的来龙去向都向社会公开,我国收费公路才能真正塑造公信力、回归公益性,为公众提供最优化的交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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