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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高速南行虎门段发生车祸致2人死亡
2015-07-23 
        人民网东莞3月12日电3月10日19时08分许,东莞市广深高速公路南行虎门段发生一起致2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当日晚上19时08分许,驾驶员肖某驾驶粤BK84**号轿车(甲车)自广州往深圳方向在中间车道行驶,途经广深高速公路南行64公里+000米路段时,往右变道,与此同时,在同方向右侧车道正常行驶由驾驶员孙某驾驶的皖KJ7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乙车。牵引皖SC0**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往右避让过程中,车上所载货物(履带吊配件,约2吨重)散落砸在甲车车顶致驾车乘客易某、肖锦某当场死亡及甲、乙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太平高速大队主要领导立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置,事故现场于当晚21时45分左右清理完毕并恢复交通。

        交警部门提醒:

        1、车辆行驶在道路上尤其是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作为驾驶员一定要密切关注道路上其他车辆的行驶情况,并留意道路及道路两旁的交通标志标线。

        2、驾驶员驾驶车辆出远门尤其是去往一些路况不熟的目的地之前,一定要提前合理规划出行线路,在出行过程中自觉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

        3、临近路口时一定要提前变道,按所需行进的方向选择正确的车道行驶,万一走错路或者是错过路口,切记在路口处急停猛拐、倒车或是逆向行驶。

        4、货运驾驶员在从事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注意所载货物可能给车辆行驶带来的影响,除了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之外,还应检查车辆的箱门是否关好、货物装载是否牢固。

        5、出于安全考虑,其他车辆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可与货运车辆之间适当延长安全车距,防止货物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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