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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调整应着眼大账本
2015-07-23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21日起向社会征求意见,拟对收费期限作出调整: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各省实行统借统还;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详见本报今日AⅡ10版)

        收费公路的资金去向不够详细、收费期限随意延长等问题一直饱受非议。正因此,此前公众对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抱有期待,希望通过法规的完善,遏制收费公路的种种乱象。然而审视这一次公布的修订稿,用不少网友的话说,第一感觉是:很不解。从此次的修订稿来看,收费公路将可能进入无止境的收费期——尽管是“养护管理收费”。而对于收费资金去向和使用问题,依然缺乏更为严苛的管理规定。

        想致富,先修路。这是在过去那个公路不发达年代十分常见的标语。公路通车里程的增长与经济的快速增长也几乎是同步的。当初为了快速发展公路网,我国的大部分高速路都是通过借贷的方式筹集资金完成建设的,这正是收费公路存在的现实背景。然而既然是借贷,那就有还清的一天,公路之所以姓“公”,是带有公益属性的。如果没有一个清楚的账本呈现给公众,只是强硬延期收费,显然难以服众。在没有做到收费去向完全透明、详尽公开的情况下,如何做好监督?而此种语境下,提出债务还清后转变为“养护管理收费”,自然难以打消公众疑虑,更何况“养护管理收费”的标准尚不明晰,如何消除人们对其“只是换了个收费名号”的质疑?

        诚然,一些高速公路在经营中的确出现了亏损现象,但一条线路亏损是不是所有收费公路都要延期收费?这显然不合理。更何况一些高速公路之所以亏损,更多的是自身经营问题,一些高速公路公司投资房地产失败,其亏损资金也列入到了高速公路的经营账单中来。而从社会经济发展的长远来看,公路和铁路、航空一样,都是社会的大动脉,尤其是近些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进入到了名副其实的汽车时代,如果公路收费变本加厉,势必增加公众的出行成本,也加重了各行各业的物流成本。

        所以,政府制定收费公路政策不仅要看小账本,更应该着眼于大账本,应在听取民意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社会影响,不能因小失大。随着四通八达的公路网的建成,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如何让公路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于人们的致富之途。从这一点来说,让公路更多地彰显公共与公益属性,或许才是真正值得努力的方向。

        本文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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