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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离不开公开透明
2015-07-23 
        □本报评论员周明华

        每每关于收费公路的一点风吹草动,总能引起网友倾情关注。据媒体近日报道,《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稿已于7月21日向社会征求意见,拟对收费期限作出调整: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各省实行统借统还;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要致富,先修路。肇始于改革开放的贷款建高速,的确给中国经济发展筑建了一条条纵横交错的血脉,贡献很大。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的收费高速公路,而今将迎来收费到期的高峰。据媒体调查,按2000年已建成里程往后推,近两年内,收费到期的高速路约1.6万公里。近年来,随着“全国高速公路一年收费在4000亿元”的估算曝光,这一条条“血脉线”被有的网友形容为“印钞机”。

        在“印钞机”们完成“还贷使命”后是否会停印?公众对此的关注在近期变得格外强烈。实际上,《条例》自2004年施行以来,已走过11个年头。就算是机器也有生锈之时,何况是法规制度,其中某些条款已不适应时代发展所需,修改甚至大修都不足为怪。2013年5月,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当时收到了哪些真知灼见,至今却未见后文。

        实际上,一条收费公路从建设、使用到养护、管理,并非仅仅是简单的“钱”的问题,其涉及的利益主体之多、协调规模之大、统筹范围之广,这对监管者来说,既是挑战,也是鞭策。我们需要真诚地开门纳谏,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坚持《条例》中的有用元素,改进其中的不适合发展需要的条款。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王太21日回应,通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后,高速公路按照“用路者付费”的原则,实行长期收费是合理的。既然今天再次启动征求修改意见的按钮,那最好的做法就是充分沟通、诚意款款,就是真诚听取群众声音。任何一项民生政策的改革,总会饱含民意期待,也是对改革见实效的高要求。

        说起“统借统还”,不能不提及去年山东推行的到期换“马甲”收费。当时,山东交通部门宣布,2014年底到期的15条(段)高速公路将继续收费,主要理由是偿还贷款。即便一些到期收费公路已还清欠款,也要为“统借统还”作贡献——只要有一条收费公路没有还清贷款,其它到期已还清贷款的收费公路也要继续收费。而且山东并非孤例,此前,新疆等地也对到期公路采取延期收费。这种做法是否属于今后推行的“统借统还”,应该在《条例》中得到制度性廓清。

        事实上,立足国情差异,各界对公路收费并无太多异议,只不过,近年来公众对于收费公路收取费用及使用情况的透明度问题,倒是诟病未停。在如何收费、收多少费、收多久费、收费用在何处等问题上,如果还是遮遮掩掩,处理不好,恐怕对接下来的《条例》修改多少会产生些“负作用”。

        比如,在具体的收支账本上,每年一度的各地收费公路都是公开一个巨额亏损总账,至于“为啥亏、咋扭亏”却未见表述。之前,央视曾曝光广州花都公路收费站收费期限长达50年,远远超期。几年前,当地一家收费所曾公开承认,目前1年收费4000万左右,而当地媒体称18年来至少收费10亿元,其中一部分资金去向不明……没人刨根问底,收费公路的盈亏数字甚至可以“自掐”。6月中旬,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称,去年全省收费公路亏了28.8亿元。6月29日该厅又重新发布数字称,出现了“转亏为盈”的反转,去年全省收费公路盈利了3.9亿元。

        另外,在高速路收费到期后,维护保养的工作不能停,适当收取一定费用,并无不妥。但这个收费标准应远低于原来的贷款收费标准。总之,不管是新建高速路的贷款情况,还是还贷之后延期收取养护费,均应实现全程透明。我们应依法将每一条收费公路的报批建设、收费标准、费用走向、还贷情况置于透明的玻璃柜中,让公众的监督眼时时、处处盯着,才能有效保障出行者的合法权益,也才能拉降居高不下的物流成本。

        说到底,民生改革要倾听各方声音,除了相关行业及主管部门的声音之外,特别需要俯身听取包括广大车主在内的公众的心声,以期最大程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诚如这次修订稿中专设“收费公路信息公开”的部分,详细列出了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该公开的内容目录,让阳光照进征集民意的现场,理当成为我们每一项民生改革的行动自觉。唯如此,修订后的《条例》才会顺应民意,才有生命力,才能平衡各方利益,消减分歧,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网友跟评

        正方

        南一哥:高速路收费合理。公路建设、日常维护管理,其成本很高。国家人均资源不多,加大私家车使用成本,适当限制私家车使用频率,这会起到合理调配资源的作用。但我们需要适当向公共交通倾斜,给予政策性减免或补贴。

        总是睡不着:我不反对长期收费,但是还完贷款之后,收费标准应该大降,最起码不是车过一趟刮层皮吧。如果长期收费应制定一个合理的收费标准。

        小不点:高速公路收费甚至长期收费没有错,但得把收取的费用全程公开,让百姓看到巨款的走向,看到有没有人在其中违法违规地啖吃。

        反方

        nym209:一讲国情,就知道有些人要翻脸了。收不收都是有关部门一句话,从收几十年现在变成永久。这种政策易变脸,恐怕伤及公信力。

        洛阳h2:再长期收费下去,物流成本还得高下去。俺们农村地里的菜才几毛钱一斤,经过高速路的收费过后,城市里的菜变成了几元甚至上十元钱一斤了。你说这样的形态正常吗?

        小嘴巴:用路者付费是对的,问题是用路者已经在燃油中付了燃油税,可以说私家车跑的每公里路用的每滴油都已经交了钱,高速收费属于重复收费。这个问题已经被提及多年,一直不见有人出来释疑。

        (原标题:公路收费离不开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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