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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长期收费”应公开透明
2015-07-23 
        7月21日,《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征求意见,拟调整收费期限:①政府收费高速路偿债期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各省实行统借统还;②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一般不超30年,届满后与偿债期政府收费公路统一收费;③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此次修订稿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政府收费高速路偿债期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各省实行统借统还”,加之几家门户网站将标题提炼为“中国高速公路拟长期收费”,立马在网上炸开了锅。高速公路收不收费、收多少都直接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长期收费”的解读,让等着公路收费期限到期的人们感到恐慌,这种恐慌缘于免费日期未定,对政府拥有无限期自由裁量权的未知,担心公权部门有权就任性。

        从中国目前的收费公路运行体系来看,将收费期根据实际偿清债务时间确定,很容易让人们联想成“长期收费”甚至“一直收费”。因为目前收费公路的收支情况并不透明,就拿收费公路的统计公报来说,2013年其公报的收支平衡结果是负661亿元,而2014年度为负1571亿元。短短一年时间,亏损多了近两倍,这也怪不得公众质疑。俗话说“会叫的孩子有奶吃”,前期“吵着”说巨亏,后面就来个“根据债务偿还时间收费”,这也难怪公众会将这种不确定性往最坏的地方想。

        当然,高速公路在建设初需要不少投资,而这笔巨款肯定需要人还,公众皆因公路的便捷而受益,需要收费也能理解。但这种收费应适度而非无度,不能成为一笔糊涂账,而应公之于众。

        高速公路属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回归公益性质是众望所归,究竟该收多久的费,需要考虑公众的意见和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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