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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速公路坚持“两强化两加强”扎实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2015-07-23 
        为严厉整治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为成功举办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以及圆满完成暑期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厅交管局要求,高速公路第二支队结合辖区实际多措并举,积极部署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一、强化组织领导。支队成立由支队长任组长,各科科长和各大队大队长为成员的集中整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并要求各大队也要成立集中整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整治措施。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支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一是加强信息研判,做到精确打击。要坚持以信息为先导,认真分析近三年来三、四季度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查处。二是加强勤务部署,形成严管态势。要采取节假日期间集中行动和常态化工作相结合、集中用警和机动用警相结合等办法,深入查处“酒驾”、“毒驾”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利用监控设备,依法采集证据。四是严格依法办案,严惩违法犯罪。要严格落实“五个一律”;五是强化联合执法,源头路面并重。积极联合地方交警部门,协调交通运输、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源头管控。

        三、加强督导检查。专项整治期间,支队将组织督导组和执法小分队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会和发布通报简报等形式,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乱罚款等违法违纪问题,一经发现,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宣传提示。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以及官方微博、微信等宣传服务平台,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充分发挥大队驻地、服务区、收费站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宣传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和法律责任,积极宣传集中整治措施,大力宣传集中整治成果。广泛发动群众,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实施举报奖励等方法,发动群众举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争取社会理解支持,构建全民参与交通安全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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