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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公路局强化落实公路“双超”治理联勤联动工作机制
2015-07-23 
        近日,厅要求进一步深化我省交通运输系统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强化落实交通运输、公安部门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整治任务。

        一、提高认识、积积主动作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主动思考,积极作为。将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工作最重要的内容,强化组织领导,主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联勤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管理、严肃责任追责。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已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监管不力、违法超限超载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的地区和单位将进行约谈,严肃追责。省整治办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督办,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组织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实施“负面名单”和“黑名单”管理制。省厅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纳入“负面名单”管理。各级交通运管部门要严格将从事非法改(拼)装货车的维修企业、违法装载的货运源头单位和超限超载情况严重的货运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交通路政部门要将查获的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的驾驶员和车辆,定期抄告公安交警和交通运管部门,及时纳入超限超载运输“黑名单”。“重点监管名单”和“黑名单”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形成震慑力。

        四、科学规划站点设置、加强运行管理。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区实际,科学规划和设置超限检测站。超限检测站人员要严格执法,加强规范运行和站区交通疏导,引导车辆有序检测。

        五、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治理实效。要进一步落实交通运政、公安交警执法人员对货运源头的联合巡查或驻点监管制度,加强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分散暗访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督查,加大对营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要有机整合“三站一点”(交通安全检查站、运政稽查站、超限检测站、社会治安执勤点),强化落实“联合执法,一站式查处”的工作机制,确保普通公路“治超”取得实效。

        六、强化宣传,行成良好氛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路政、运政管理机构要强化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加大在主流媒体和重点报刊上的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工作措施。要利用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攻势,特别要利用典型案例,对运输从业者进行警示教育,对好的做法要积极宣传推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厅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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