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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2015-07-24 
        宁德网消息(记者茹捷)“2012年8月至今年6月30日,死亡479人,与行动前三年(2009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比较死亡人数减少223人,下降30.7%,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这份数据是宁德市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中交出的一份颇具分量的成绩单。

        不漏一点

        全面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加大弯道半径,加宽路面,设置显目的减速标线、诱导标志,提醒过往司机减速慢行确保行车安全。这些改变使得104线K2077+295~K2077+850柘荣楮坪路段的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没改造前,途经这段路,司机都会有些紧张。弯太急了,控制不好就容易翻车。”谈到该路段先前的路况,常年在柘荣跑运输的刘师傅感慨地说。

        记者了解到,在改造前该路段存在S型连续弯道,两弯道半径为60米,弯急路窄,易引发车辆过弯时失控。仅2011年至2013年,该路段就发生15起货车侧翻事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交警部门在隐患排查中发现了这一情况,立即向柘荣县政府进行汇报,从而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14年6月,市公路局投入270余万元对该路段进行改造。2014年12月底,该路段完工后,事故发生率显著降低。

        这是近年来宁德市公安交警部门加大隐患整治的一个缩影。宁德市地处山岭重丘地带,辖区道路临海、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多,三级以下道路所占比例大,坡陡、弯急、路窄,路面交通安全防护设施薄弱。为此,2012年以来,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紧紧抓住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这一难得机遇,积极与交通、安监等部门协作配合,推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在此推动下,2013年至2015年,宁德市共有830项处隐患路段治理被列入福建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占全省项目总数的22.36%。其中,宁德市2013年、2014年的隐患路段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2015年项目也已完成112处。

        严管严控

        综合整治道路交通违法

        2012年8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6万起,其中“五类十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88.5万起,对交通违法人员警告212099人次,吊销驾驶证675本,扣留机动车156303辆,行政拘留584人。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成效斐然。

        安全源自秩序,秩序出自严管。“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宁德市公安交警部门将整治路面行车秩序作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主要手段,相继组织开展了以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的一系列道路交通整治活动,实行强化日常交通巡逻管控和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以国省道公路和城区主、次干道为重点,加强早中晚重点时段和“五类车”(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的管控,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努力为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宣教结合

        营造交通宣传浓郁氛围

        6月21日上午,霞浦实小举行了该校本学期最后一堂交通安全课。来至霞浦县公安局交警直属中队的民警来到该校为全校师生进行暑期前的交通安全培训。据了解,将交通安全带入课堂在宁德市不少学校已成为常态化。

        2013年以来,市公安局积极探索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新模式,以学校教学作为交通安全教育的主渠道,通过编写统一教材,开设固定教学课时,专职老师授课,建立警察、教师联络机制,逐渐形成交通安全教育新模式。“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通过一年多的实践,宁德市公安机关首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新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编写的《交通安全常识读本》获得2013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品评选读本类二等奖、省一等奖。2014年6月,省政府还在霞浦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宁德)现场会,总结推广宁德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课堂)工作经验。

        得到强化的不只是校园安全宣传。2012年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围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主题,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蕉城区霍童镇郑厝村在全省率先建立首个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让村民在家门口就能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福安市穆阳镇溪塔村则建立了宁德市第一个交通安全示范村暨溪塔农村交通安全服务站,为群众提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业务咨询、信息查询等服务。并邀请宁德师院专家编排了一套交通安全广场舞,欢乐的音乐,简单易学的动作,将交警指挥的手势融入其中,寓教于乐,宣传效果明显。

        推陈出新

        创新道安管控长效机制

        在福安松罗乡,当行人或车辆出现违法交通行为时,总是群众第一时间站出来制止,或打电话报警。这一良好的风气源于该乡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首遇制”。

        松罗乡位于福安市东南部山区,301省道穿境而过。乡里山路多弯且陡,加上乡村道路安全管理人员少,常有车辆在路上超速、超载,导致事故多发。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管理,2013年,在公安交警部门的指导和配合下,松罗乡全面尝试推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首遇制”管理模式。即乡领导干部、包村干部和村两委成员对在辖区范围内道路上首先遇到(发现)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安全隐患,及时劝导、制止、纠正、报告。在首遇责任人的带动下,村民们也自发行动起来。“首遇制”实施一年多以来,松罗乡辖区交通事故发生率得到明显下降,2014年松罗乡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42.31%、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0%,今年春运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随后,该经验被公安部交管局向全国推广。

        创新机制,多措并举,确保安全。“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宁德市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开展农村面包车“户籍化”管理、加快交通安全示范村建设、延伸交通管理服务窗口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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