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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延期收费既难公平也难透明
2015-07-24 
        21日,《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将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各省实行统借统还;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对此,人们担心两个问题:延期收费能否保证公平;统借统还能否保证透明。至于收费公路是否能够免费,何时能够免费,公众根本没有时间去考虑,有更迫切的近在眼前的议题需要解决。

        收费延期的原因是尚在欠贷,但已经结清贷款的公路有义务为其它欠贷的,甚至是在建的公路买单吗?这是一个需要讨论的公平性的问题。如果,所有收费公路都要为欠贷和在建的公路买单,那就意味着建路的成本被转移,建路的风险被转嫁。去年有地方以统贷统还为理由延期收费,就曾经导致过舆论的反弹。现在,这个问题依然需要讨论。

        退一步说,统借统还通过了征求意见程序,成为了还贷的基本原则,那么如何保证统借统还的公开透明?要知道,在之前的还贷模式中就有收费被转移、被挪用的情形——有的拿来发放高福利,有的拿来建造高档楼堂会所,有的拿来投资股票盈利,有的拿来用于利益输送。当然,最常见的形式是,成为企业高额利润的来源——很多收费公路企业,其利润已经超过了房地产业和银行业。因此,假如统借统还成为还贷模式后,人们有理由担心,收来的费用是否能够完全用于还贷,而没有被挪作它用?这就离不开信息的公开透明,也离不开制度的监管。如果没有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统借统还就可能成为收费的无期限自动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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