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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须把账算清理讲明
2015-07-24 
        崔文佳

        已经施行11个年头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进入修订模式。日前公布的《条例》修订稿,对公路的收费期限作出较大调整,而这也被舆论普遍解读为“拟长期收费”。

        公路收费“有期”变“无期”,让人忍不住问上一句“凭什么”?平心而论,修路是个烧钱的事。在政府财力不足的历史条件下,我们探索出了“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的多元投融资格局,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当下,公路网越织越密,收费公路政策也需要从单纯筹措建设资金,向保障公路基础设施完好畅通,优化资源配置等综合功能拓展转换。作为受益者,广大车主分担一定的费用,实属应当。

        但话说回来,收不收费是一回事,收多少、怎么收、如何花则是另一回事。我们更关心的是后者,糊涂不清的也是后者。且不说别的,多年来的疑问起码有二:一来,为何“年年收、年年亏”?动辄百亿、千亿的亏损额度,与“躺着都能赚钱”的社会感受相差太大。二来,“无限循环收费”究竟算什么路子?相关部门“统贷统还”的解释有一定道理,但实在有违法治精神。设定收费期限相当于和公众签了合同,说变就变无异于违约。可见,人们怕的并不是收费,而是不清不楚、没完没了。此番舆论的诘问,本质也是对这笔糊涂账不满情绪的集中爆发。

        实际上,亟须算清的不只眼前这笔收支账,还有长远发展的大账。我们常说,要想富,先修路。各地之所以把修路当作谋发展的首要条件,根本在于其打通了空间隔断,以互通互联推动区域交流,为经济发展注入动力。反观现实,公路上愈发密集的收费杆,仿佛一道道门槛,无形中抬高着交通成本、交易成本,阻碍着地区间的物流、商流,甚至资金流、信息流。因此,看待公路收费,不妨站位高些、视野大些,少摸摸自己兜里的小钱包,多想想国家发展的大账本,以通畅的交通促进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动。

        公路姓公,本质上是公共产品,建设管理应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着眼现实条件,在短时期内高速公路完全免费还不现实,但起码要做到收费合理、账目公开、监管严格。在这些方面,西方发达国家有很多先进经验值得借鉴。美国极少在路面设卡收费,只征收燃油税;德国实行“客车免费、货车收费”原则,金额依行驶里程、车轴数量、排放等级而定;法国多数收费,但定期检查且杜绝随意涨价,等等。此番管理条例大修是有利契机,希望相关部门放下架子、俯下身子、耐下性子,将民之所盼作为改革的基本遵循,解开缠绕多年的利益死结,让发展之路畅通无阻。

        本文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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