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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酒后夜闯铁路被撞亡一家属递交诉状索赔被驳回
2015-07-24 
        本报讯(记者李辉)夜幕下,4名男子酒后闯入火车轨道,酿成一场悲剧。7月23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布了一起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受害人大东(化名)的家属所递交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2014年10月22日21时许,大东等4人饮酒后由陇海下行线K1619+633.5M处南侧翻越铁路护网进入铁路,在铁道上行走。此时,由兰州铁路局兰西机务段牵引的10152次货物列车正向此处驶来。当机车司机发现列车运行前方铁路道心上有人行走,立即鸣笛警示并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停车,但为时已晚,大东等3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兰州铁路局向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报告,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成立“10·22”陇海线梁家坪至定西间铁路交通(路外)较大事故调查组,并依法作出死者负事故全责的认定。

        而对于这份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受害人大东的家属静静(化名)持有异议:事发地点铁路安全护网两处倒塌,行人长时间往返穿越,铁路部门并未及时修复,因此说死者3人及伤者翻越实为与事实不符。同时,静静认为,铁路局安监存在漏洞,是引发事故的主因,因此应当赔偿。

        兰州铁路局辩称:首先,事故发生前后,兰州铁路局均尽力做到安全防护、警示的义务。第一个理由,根据现场调查取证,已证实铁路线路两侧铁路护网完好无缺,处于全封闭状态;第二个理由,根据列车行车记录仪视频记载和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大东等人是非法故意在铁路线路上并排向东行走;第三个理由,事发当时,机车驾驶人员及时多次鸣笛警示并紧急制动停车。其次,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铁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大东的家属对此并无异议,也没有提起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此外,大东的家属已放弃实体权利,无权提出赔偿要求。事故发生后,经协商,大东的家属自愿接受兰州铁路局兰西机务段给予的一次性丧葬、生活救助费7.33万元,今后不再提出任何要求。综合以上3点来看,大东都应对事故自负全责。

        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认为,经庭审质证,大东家属等没有相反证据和理由足以推翻《铁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故该事故认定书予以认定,受害人应自行担全责。虽然兰州铁路局也在事发铁路线路区段尽到了安全防护义务,但根据已查明的事实,法院酌定兰州铁路局承担全部损失的16%,即赔偿73158元。鉴于事故发生后,兰州铁路局已向大东支付73300元,承担了其相应的责任,故对静静等人的诉请,不予支持。

        作者:李辉

        本文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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