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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拟长期收费多数被调查网民表示反对
2015-07-25 
        7月21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消息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拟对高速公路实行长期收费。根据修订稿,高速公路将按照“用路者付费”的原则实行长期收费。而2004年出台实施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中西部省(区、市)的公路收费期限可比这一期限多5年。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从提高收费公路的设置门槛、调整收费期限等八个方面作出修订。主要内容为: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不受期限限制,各省实行统借统还;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一般不超30年,届满后与偿债期政府收费公路统一收费;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高速公路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既然是征求意见稿,有媒体对此做了意见征求。“你是否同意高速公路长期收费?”截至当天17时,一共有743人参与讨论,其中不同意的有642人,占比86%。其中极少数同意收费的网民,主要看重的是“只有收费才能保证“高速”,免费怕拥堵”。支持者多表示:“现在法定假日免费,结果高速变“慢速”,车多拥堵事故多,而且道路需要维护需要建设,自然需要钱。”

        虽说有人支持收费,但绝大多数人则站在坚决反对一方。很多人表示,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现在倒好,部分收费公路刚刚进入到免费期的当口,马上翻篇来个“拟将长期收费”,这该让公众怎样去想?

        本文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农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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