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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常年收费交通部你的理由有些牵强
2015-07-27 
        近日《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不受偿债期限的限制,按照用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以实际偿债期为准”,“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这意味着高速公路收费年限将延长,因此民众普遍担心高速公路成为“永久提款机”。

        高速公路的收费年限不是不可以延长,国际上高速公路如果通行量达不到预测数,也会有收费年限延长的情况,但通常也要降低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期关键在于,是一刀切地延长还是依据具体盈亏情况有所区别对待,要不要延长收费谁来评估,监督机制是否到位,这将最终决定高速收费是否真的能够做到公平合理。

        在这些方面,民众的担心并非毫无来由。在谁来决定收费与否这件事上,公众的直观感受谈不上美好,违规收费颇为惊人,据2011年初审计署对18个省份收费公路的审计报告,发现违规设置的收费站158个,违规收费、通过提高收费标准多收费231亿元,而且有12个省份的35条公路收费期过长,收费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亦有数据显示,中国的物流费用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比发达国家高出了一倍。

        其次,高速公路领域腐败现象频出,说明监督机制在很多地方是缺位的。审计报告显示,1999-2005年,河北省交通厅以及其下属的三家高速公路的法人单位,从五条高速公路里提取了6.48亿元,用于发放工资、奖金、建福利房;河北省交通厅为了给交警的办公提供更便利的条件,提取了2个多亿。这种现象不是孤例。审计部门2013年曾对安毛高速等5条高速公路进行审计发现,不足500公里的高速公路出现多计工程款、使用假发票等问题资金90亿元。

        如果这些贪腐造成的损失,最终却要通过收费要公众填漏补缺,又如何谈得上公平合理?更何况,中国的高速公路多数是地方政府的投资项目,这些公共企业中的大部分缺乏相应的公开机制。此次修订条例,一个很重要的背景是高速公路出现了大面积的亏损,但仍应该回答这两个问题,第一,没有详细的账本公开,公众根本无从得知所谓亏损究竟有没有水分,容易陷入权力部门的自说自话;第二,作为提供公共品的政府投资项目,它的亏损是否值得反思和检讨,到底是整体营运的思路(开源不善)出了问题还是内部管理出现了纰漏(截流无功)?交通运输部《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亏损1571.1亿元。这一数字比2013年翻了约2.4倍。如此严重的亏损是怎么发生的?应该有人说个清楚,如需问责更该公开透明。

        “用路者付费”的原则,固然有着天然的合理性,不过这绝非收费者自说自话的通行证。既然是市场交易行为,用路者应该具备平等的契约谈判权,高速公路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垄断特征,也有必要接受相应的规制和调节,这也是主管部门制定收费规则的重要原因。在此过程中,是否还应该考虑,公民在买车的时候交了车辆购置税,加油的时候交了燃油税,一定程度上已事先支付过一些费用。这部分税费的账本,理论上也应该适时公开,以回应舆论关切。

        两年前《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获得国务院批准,彼时交通部称,未来收费公路仅占整个里程的大约3%,未来绝大多数公路都应该公益化。一诺千金,我们不希望这个未来成为永远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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