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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拟长期收费被指不公平也不合理
2015-07-27 
        本报讯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近日《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不受偿债期限的限制,按照用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以实际偿债期为准”,“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这意味着高速公路收费年限将延长,因此民众普遍担心高速公路成为“永久提款机”。

        该报认为,高速公路的收费年限不是不可以延长,但延长收费期关键在于,是一刀切地延长还是依据具体盈亏情况有所区别对待,要不要延长收费谁来评估,监督机制是否到位,这将最终决定高速收费是否真的能够做到公平合理。

        其次,高速公路领域腐败现象频出,说明监督机制在很多地方是缺位的。如果这些贪腐造成的损失,最终却要通过收费要公众填漏补缺,又如何谈得上公平合理?更何况,中国的高速公路多数是地方政府的投资项目,这些公共企业中的大部分缺乏相应的公开机制。

        本文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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