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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2015-07-27 
        近日,辽宁省交通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下称《条例》),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厅领导班子成员,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焕鑫传达了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辛桂梓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培训班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他指出,《条例》从新的党情国情出发,制定的党执政治国的重要组织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保证。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党组(党委)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党组(党委)工作的领导,把《条例》赋予党组(党委)的各项职责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执行好。

        刘焕鑫厅长就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把学习《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开展以“学讲话、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鼓士气、促振兴”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讨论相结合,采取各种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熟悉和掌握《条例》的关键点和新内容,带头遵守《条例》,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认真落实党组职责使命。党组(党委)要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党委)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三要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办事。认真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书记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成员要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严格按照党的组织纪律和组织规矩办事,自觉强化组织意识和程序观念,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报告,决不允许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

        四要严肃明责追责问责。建立党组及其成员履职考核制度,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负责,纪检、党委等部门参与,对党组及其成员进行考核。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利、违反决策程序、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严肃进行追责问责,真正做到有责必践责,违责必追责。

        五要加强班子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按照“八个带头、八个自觉”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努力建设政治上靠得注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领导集体。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议现场

        刘焕鑫厅长在会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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