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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洛谈:群众举报比女儿举报更“靠谱”
2015-07-28 
        最近,我市交警部门推出有奖举报活动,市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将获得100元至2万元奖励。这一活动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情理之中,而笔者联想起了今年“女儿举报父亲交通违法”的高考作文题,两相比较,群众举报比女儿举报更“靠谱”、更值得提倡。

        这种更“靠谱”,体现在举报者拥有的心理优势上。女儿举报父亲,必然是无奈之举,虽然也是出于为家人生命安全着想,但看到亲人因自己的举报而受处罚,内心难免会有一种“负罪感”。如果被举报的亲人不理解,还可能造成亲情裂痕、产生家庭矛盾。事实上,亲人之间的举报,与“亲亲相隐”的传统伦理多少是有一些冲突的。而群众举报则不然,因与被举报者不存在直接利益关系,内心不必承受亲情与法律之间的纠结、挣扎和煎熬。相反,群众会因为自己制止交通违法行为、维护公众安全利益而充满正义感,在举报行为上更加理直气壮。

        这种更“靠谱”,还体现在举报的随时随地上。毕竟,女儿不可能天天跟着父亲,不可能时时处处进行监督。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广泛性的特点,决定了这种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一旦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能够立马进行取证和举报。这种全民性、全天候、全方位的监督,比一己之力要大得多、有效得多。当周围处处是“朝阳群众”,无形中就织就了一张“天网”,让交通违法者无处逃遁。

        没错,应该鼓励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有奖举报就是一种积极举措。为了群众方便、快捷、有效进行举报,应该建立多种举报渠道,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使更多的群众知晓、熟记和熟练运用。当然,交警部门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和合法权益,打消举报人的后顾之忧,并将奖励尽快落到实处。

        最后,想对那些心存侥幸的交通违法者说一声:别等“女儿”举报了,更别等群众举报了,尽早回到“规矩”的道路上来吧。(薛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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