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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条道路划为“禁停严管街”
2015-07-29 
        法制晚报讯(记者谢璐)即日起,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静态停车秩序整治行动,以全市130条停车管理示范大街为重点,实行分类严管。其中东西长安街、鼓楼外大街、祈年大街、西直门外大街、车公庄大街等30条未施划停车泊位、严格禁止停车的道路为“禁停严管街”,对驾驶人不在车内的违停车辆立即予以清拖。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交管部门了解到,此次130条停车管理示范大街重点整治区域主要分为“禁停严管街”和“停车入位规范街”。其中,确定东西长安街、鼓楼外大街、祈年大街、西直门外大街、车公庄大街等30条未施划停车泊位,严格禁止停车的道路为“禁停严管街”;确定体育馆路、平安大街及延长线、金融大街、前门西大街、劲松路、安定路、复兴路等100条已施划停车泊位,需要加强规范管理的道路为“停车入位规范街”。

        交管部门将对以上130条停车管理示范大街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停车重点地区,按照“禁停街”和“规范街”进行分类严管,在“禁停严管街”,对驾驶人在车内的,由民警指出其违法行为,予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立即驶离,对于拒绝立即驶离的,按照“违反禁止停车标志指示或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线指示”处100元3分处罚;对驾驶人不在车内的立即予以清拖,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在“停车入位规范街”,对驾驶人在车内的主动劝离,拒不驶离的布警现场处罚,对驾驶人不在车内的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处以200元罚款,对在法规明令禁止停车地点停放的车辆予以清拖。

        交管部门将充分利用电视监控、固定监测等科技设备开展视频巡控,及时发现违法停车突出点段,部署警力开展针对性治理,确保违法停车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并在年底前持续推进,确保本市道路停车秩序环境达到最佳水平。

        整治期间,交管部门将依托“一区一警”机制,联合各区县街道、居委会合理规划,增设停车位,设置单行单停(双停)、夜间限时停车等方式合理增加停车泊位。同时交管部门还积极协调区县管委、交通委加强对停车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落实停车经营企业参与停车秩序维护管理责任。对辖区内占道私划车位、违法乱收费问题,积极协调治安、城管、区县发改委、交通委、街道进行清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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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谢璐

        本文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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