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免费水背后的铁路定价真问题
2015-07-30
7月26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通知,全国各高铁站即日起将不再向动车旅客提供免费矿泉水。为何免费水说取消就取消了呢?铁路相关人士表示,此前赠送矿泉水是铁路运输企业的服务措施,相关费用不包含在票价内。据调查,免费赠饮厂商西藏5100从2008年起6年间,营业收入增长6倍净利润增长40倍。从2011年起5年铁路部门累计购该矿泉水超20万吨,曾被质疑赠饮成本问题。(7月27日《新闻晨报》)
尽管铁路部门说,赠送矿泉水是铁路运输企业的服务措施,相关费用不包含在票价内。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在铁路建设负债水平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免费水生产商净利润6年涨近40倍。无法叫人不联想。而且铁路部门免费提供的“西藏5100冰川矿泉水”,不在车上分送,只是遮掩角落凭票自领,许多旅客喝不到。
如今,在消费者的质疑声中,遮遮掩掩发放的水也取消了。铁老大就是铁老大,全国独此一家别无分店。你质疑我免费发放的矿泉水有暴利猫腻,我干脆不发了。既然铁老大铁心不发了,消费者除了自备矿泉水,又能如何?虽说小瓶矿泉水相对于数百元一张的火车票只是九牛一毛,但是全国乘客加起来,这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发了几年的免费矿泉水到底有没有暴利,是否已经植入票价值得追问。更为重要的是,火车票定价程序与定价依据事关消费者的核心权利,这事一定得较真。
早在2009年,律师董正伟就向当时的铁道部发函,申请公开动车组火车票的定价程序、科学依据及听证计划安排。而原铁道部给出的回应是,动车组火车票价不属于价格听证目录范围。动车组火车票定价的问题不了了之。铁路部门开通高铁以后,又有人提出类似问题。比如,京沪高铁开通时,就有人对京沪高铁票价未听证提出质疑,原铁道部回应称,根据《价格法》的规定,经营者可以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照此说法,京沪高铁票价属于新产品的试销价,没有涉及铁路旅客基本票价率的调整,运营初期可不听证。试运营一段时间以后,可由有关部门决定是否听证。但是京沪高铁早已是成熟线路,还有更早开通的武广高铁、郑西高铁、京津高铁,也没有举行价格听证。动车、高铁运营里程越来越长,越来越多的普通列车停运,铁路部门莫非让所有动车、高铁都一直试运营下去?
不仅铁路部门不愿公布动车与高铁定价程序,回避票价听证,国家发改委的态度也比较含糊。针对律师董正伟等人对动车、高铁票价的质疑,国家发改委回复称,由于京津高铁客流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客流量不稳定,暂时无法正确核算其折旧、运营等成本。现在急于测算成本、核定运价,反而可能会增加每位旅客的分摊成本,难以科学反映京津高铁的真实情况。听证会暂时无法进行。待条件成熟时,将按照各项法定程序,核定正式运价。如今,动车已成寻常交通工具,高铁网络越织越大,铁道部早已拆分为国家铁路局与铁路总公司,铁路部门仍然回避票价听证,动车、高铁票价由铁路部门自说自话,对消费者的呼声充耳不闻,如何服众?铁路部门不断减少普通列车,增加动车、高铁,闭门制造火车票价,有的高铁票价甚至贵过机票,定价依据何在?
虽说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公布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规定的价格听证目录中没有动车与高铁车票定价。但是动车与高铁是铁道部近年才推出的服务项目,2001年的原国家计委的“通知”不可能包含动车、高铁的定价安排。这并不等于铁路部门可以钻政策法规的空子,对动车、高铁车票关门定价。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三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而且,铁路网络由纳税人资金建设投资,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并非铁路部门的私有财产。铁路行业具有自然垄断属性,铁路总公司不能把自己简单界定为经营性企业,用纯市场眼光衡量高铁服务,而忽视其公共性。作为铁路重要组成部分的动车、高铁正在走进寻常百姓生活,至今定价依据不明,定价程序不清,很是不合时宜。对此,不仅铁路部门不能回避诉求,国家发改委也应兑现承诺,做好动车、高铁票价听证、监管工作,让动车、高铁真正成为乘客坐得起的交通工具。这或许比弄清免费矿泉水问题的来龙去脉更为重要。(叶祝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