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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高速交警开首张万元罚单
2015-07-30 
        本报7月27日讯(通讯员王华娟记者柳斌)7月24日,烟台高速交警莱山大队民警在执勤时查获一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危化品车,依法对企业做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据了解,这是烟台高速交警莱山大队开出的首张万元大额罚单。

        24日中午11时30分许,烟台收费站的执勤民警在对一辆液氯运输车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在进一步的询问中,驾驶员邵某某告诉民警他所属的威海乳山市华润物流有限公司在明知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仍让其上路运输,他本人虽知行为违法,却无力解决。

        民警依法对其车辆予以扣押,同时将驾驶员带回大队做询问笔录。考虑到液氯的剧毒性,当天下午,民警就联系了其公司的负责人过来办理手续。

        下午4时30分,经过办案民警的努力,在短短的4个小时时间里顺利将案件办结,依据《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向乳山市华润物流有限公司做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依法返还了扣押的车辆。

        据介绍,危化品运输违法行为性质严重,且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此次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处罚有力打击了危化品运输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警示广大运输企业深刻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危化品运输相关法律法规。

        烟台高速交警称,全国近几年所发生的有关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特大交通事故教训是惨痛的,为了惨剧不再重演,交警部门一直以来不仅加大路面巡查力度,而且从源头加大管理,安排宣传警力深入辖区各加油站、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等,进行以危险化学品运输装载、行驶速度和发生事故后处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举行联合消防演练。下一步,交警部门将与交通、安监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联合执法,严查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各类违法行为,降低此类事故的发生率,尽最大可能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作者:王华娟柳斌

        (来源:齐鲁晚报)

        本文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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