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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要求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015-07-30 
        厅办公室日前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要求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扎实开展岗位建功立业活动,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提升行业软实力。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行业唱响主旋律,不断凝聚推动“四个交通”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部决定授予178个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陕西省公路局(机关)、陕西路桥集团、厅宣教中心、省高速集团西渭分公司、省交通集团商界分公司获此殊荣。授予186个单位(班组)“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称号,汉中高速客运汽车站、国道316铺镇收费站、省公路局总值班室、西汉分公司金水收费站、西长分公司机场西收费站、汉中市地方海事局获此殊荣。授予174名同志“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职工标兵”称号,授予43名同志“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我省交通运输系统马蓉、陈莉莎、盛沛、马莹、余红梅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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