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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轨道交通条例于8月1日本周六正式执行
2015-07-31 
        自5月22日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试运营以来,有不少市民在乘坐地铁时仍存在一些不文明现象,记者昨日从地铁运营公司了解到,随着《大连市轨道交通条例》于8月1日本周六正式施行,将在地铁、快轨等轨道交通中严格依照法规劝导、处罚部分不文明行为,目前已成立拥有42名成员的执法队。同时依据法规,大连市民也享有其他地铁城市所没有的优惠政策。

        解读1:不文明行为带有安全隐患

        在《条例》第34条中,详细规定了14种禁止行为,其中包括在车站、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核、纸屑等废弃物;在车厢内饮食;在车站、站台、站厅、出入口、通道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或者擅自摆摊设点等等内容。“其实有些不文明行为也危害到轨道交通安全。”地铁运营公司林国介绍说,比如有关车厢内饮食的问题,一些食物残渣或饮料可能会吸引昆虫和老鼠,破坏轨道交通运行安全。以快轨3号线为例,林国介绍说,快轨3号线常设一些粘鼠板,各车站每年会逮到几百只老鼠。

        此外关于便溺的问题,在快轨3号线也时有发生,甚至一些乘客在站台角落便随地便溺。“另外快轨每天都有20多名乘客携带折叠式自行车乘车,我们已经开始进行宣传和劝阻。”林国表示。

        解读2:《条例》为市民设定优惠政策

        王爱兰介绍说,在起草《条例》过程中,政府部门也针对市民的实际情况,为市民提供相应便利。比如在第32条明确规定,成年人可以免费携带身高不超过1.3米的儿童乘车。“我们没有限定携带儿童的人数。”市交通局政策法规处王爱兰说,在全国其他城市的轨道交通中,只允许成人携带1名儿童,而大连作出了这一突破。

        此外,有关乘客退票的问题上,《条例》第31条详细规定,“轨道交通不能正常运行的,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退还票款,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原票价予以退款。”这一细则写入《条例》中,也明确了乘客的正常权益。“而且随着时间推移,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条例进行修订。”王爱兰说。

        解读3:42名执法人员将以劝导为主

        “我们已经成立了配备42名成员的执法队。”林国介绍说,所有执法人员都采取统一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取得执法证,目前正在筹备成立行政执法部门。“我们将秉承重教育轻处罚的原则,主要以劝阻为主。”林国表示,同时采取针对性的集中执法,比如在某车站发现严重逃票问题,将针对此类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同时,乘客无票或者持无效车票乘车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按照线网最高票价补收票款;乘客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坐列车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加收线网最高票价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乘客持伪造证件乘坐列车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半岛晨报、海力网首席记者王博文

        哪些行为将被处罚

        《大连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的行为:(一)在车站内、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核、纸屑等废弃物;(二)在车站、站台、站厅、出入口、通道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或者擅自摆摊设点;(三)擅自进入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禁止进入标志的区域;(四)攀爬、跨越围墙、护栏、轨道、栏杆、闸机等设施;(五)阻碍安全门、车门关闭,强行上下车;(六)在车厢或者轨道交通设施上乱写、乱刻画、乱张贴和悬挂物品;(九)在车站、站台、站厅、出入口、通道等乞讨、捡拾垃圾、卖艺、躺卧、打闹嬉戏,擅自弹奏乐器、播放音乐、散发宣传品;(十)踩踏车站、车厢内的座席;(十二)携带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十三)穿着污浊衣物、穿溜冰鞋、踏滑板进站乘车;(十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其中,违反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至第十三项规定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对行为人进行劝阻和制止,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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