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路桥资讯 > 正文
盐城确保船舶绿色航运
2015-07-31 
        

        盐城确保船舶绿色航运

        7月29日,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第三航运公司的2艘货船在盐城市良文船厂进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安装改造,标志着盐城市内河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改造工作正式启动。该公司负责人宋大洪介绍说:“经过盐城市地方海事局的宣传解释,我们觉得,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改造,是大好事,我们既能拿到改造补贴,又能让船舶绿色航行,我公司的两条船成了盐城首批进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改造的船舶。”

        根据规定,2016年1月1日起,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的内河运输船舶,将不得进入长江干线、京杭运河等主要干支流高等级航道航行。同时,盐城地处江苏沿海中部的入海口,境内287条航道密布着饮用水源取水口,辖区防船舶污染水域压力大。为确保盐城船舶在“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等主要干支流高等级航道和盐城辖区内绿色航行,今年以来,盐城市地方海事局经过调查摸底,全市符合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条件的船舶共有206艘,绝大多数船民都愿意改造,前一阶段,该局联合运管处、船型办召开了2次推进会,辖区涉及改造的47家航运公司和19家船厂负责人参加会议,目前,这项工作正采取强化宣传发动、确定改造企业、全程跟踪督查等措施,在积极推进之中,计划在今年11月底之前,全面完成改造工作任务。

        据了解,此次符合改造条件的船舶种类为江苏省内河运输船舶中,2011年9月1日前安放龙骨、400总吨及以上、有营运证的机动货船。内河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主要是引导船东在船舶上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避免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放后污染水域。为调动船民积极性,国家对符合条件船舶进行生活污水防污改造给予一定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总吨以下3万元,1000至2000总吨(不含)4万元,2000总吨及以上5万元。

        (庄家磊赵树海)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