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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警方:在交通整治中锤炼队伍作风
2015-07-31 
        海口交警严查电动车超限装载货物行为。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交通状况有所改观。但与广大市民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是市民最热切的期盼。

        海口公安机关开展“学乐东、转作风、见行动”工作,对照“乐东经验”,找准自身差距,进一步改进公安工作,争创一流公安业绩。结合海口市公安工作实际,以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媒体聚焦频繁、省市领导关注的电动车违法等交通乱象问题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作风建设。

        海口交通存在“四乱”现象

        当前,海口市汽车保有量49.2万辆,且以每天400辆的速度在增加;去年,海口完成了31万辆超标电动车退市工作,但目前电动车保有量达50万辆,平均每4.6人就拥有1辆电动车,且以日均500辆的速度在增加。

        因电动车管理不到位,带来的违章违法问题十分突出。据统计,2014年海口市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6万起,其中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49789起,查扣车辆42891辆次,占总数的28.6%。2014年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590起,118人死亡、776人受伤,其中,涉及电动车的就多达254起,死亡31人。

        海口市公安局深入调研,发现了海口存在诸多交通乱象和问题,概况起来主要是“四个乱”:一是机动车乱。机动车争道抢行、超速行驶、乱变道、调头和停放、挤占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二是非机动车乱。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与机动车和行人抢道。三是驾驶员乱。电动车驾驶员有的搭载多人和大宗货物等,机动车驾驶员开车打手机等。四是行人乱。在人群较集中的区域,不少行人贪方便、图快捷,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防护栏等视而不见,我行我素,甚至不走人行道、随意翻越护栏。

        实施电动车“八不准”汽车“三不准”

        经过深入细致研究和部署,7月22日,海口市公安局全警动员,以整治电动车乱象为切入点,采劝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整治方法,打响交通整治“第一枪”。

        突出重点,抓住了电动车8个主要违法行为,实施电动车“八不准”:不准靠左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车,一律靠机动车道右侧行驶);不准逆行;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准闯红灯;不准搭载人数超过1人;不准接打电话;不准超限装载货物;不准安装遮阳伞或手持遮阳桑

        一周时间内,海口警方共投入警力1.1万人次,参战民警顶烈日、冒暴雨、战酷暑,坚守在执勤岗点上,双休日也不例外。在整治中,海口警方注重群众参与,坚持以教育引导为主,责令1.4万人披绶带、戴袖章、配哨子和指挥旗,协助公安机关纠正违章,维护交通秩序;共查扣违章电动车940辆,实名制录入电动自行车违法人员信息4914人次,接受交规学习和教育8.8万人次。

        7月29日,海口市公安局宣布,此次交通整治将持续半年。同时,针对汽车主要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实施汽车“三不准”行为:不准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乱停放;不准闯红灯;不准乱变道或调头。

        四项措施抓队伍促整治

        “没有强有力的领导,就没有强有力的整治,更不会有真正的整治实效。”海口市公安局首先提出领导带头树标杆,市公安局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当好示范者、推动者和监督者,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整治措施的落实、整治任务的监督、整治情况的跟踪和整治效果的巩固上。

        其次,责任到人大包干。是否抓落实、能否抓落实、抓得好不好,是检验工作作风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本次整治实行领导分工包片、民警包岗包段责任制,即对市区各主要路段、路口采取由各部门、各单位承包整治的方式,逐一明确并细化、量化了任务目标、进度安排和整治标准,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小组、责任人。海口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宋顺勇除了负责全市统筹以外,还带头“管段”,具体负责严管滨海西路从港浮路路口至长滨路路口约8公里这一段。

        三是动真碰硬严治乱。道路设施条件再好,管理制度办法再完善,没有坚定的治乱决心、“马上就办”的执行力和“钉钉子”的毅力,不认真抓落实,一切就是空谈。整治期间,敢于动真碰硬,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严格管理、严格处罚、严格教育。对影响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依照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定,从严予以顶格处罚,做到见违必纠,执法必严,决不手软。同时,要通过引入群众监督和媒体曝光等方式,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民警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科技手段,运用交通监控、测酒仪等执法设备,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和查处率。

        四是奖惩分明要兑现。本次整治从纪检、督察部门抽调的四个专项督导组,将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查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民警的年终考核成绩。对那些措施扎实有力、责任落实到位、整治效果明显、方法有所创新的单位领导和民警,要提出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成效不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加强对执法后进单位实行指导帮扶。

        (文/图品观世清振汉)

        本文来源:南海网-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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