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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高速冲卡40次被罚万元
2015-08-03 
        深圳商报讯(记者张亦萌实习生郭眉月)2月10日下午,彭先生驾驶私家车从广深高速福田出口出高速闸口,他尾随一辆自动缴费车辆行驶出高速时,被稽查大队工作人员拦住,工作人员向彭先生出示了他近两年来累计40次的冲卡记录,并对彭先生罚款一万元。频频冲卡的原因,彭先生表示是为了寻求刺激。

        2月10日下午,家住沙井街道的彭先生驾着私家车,从广深新桥入口上高速,下午3点在福田出口下高速。据彭先生介绍,当时他尾随一辆粤通卡自动缴费车辆行驶出高速闸口,随后被广深高速公司稽查大队南山分队的工作人员拦下。当时该工作人员向彭先生出示了他近两年来累计40次高速冲卡的记录,并告知彭先生将对其罚款一万元,当时彭先生身上没带够钱,只得致电在沙井的妻子要求其带上现金过来缴纳罚款。

        彭先生表示,每次十余元的高速过路费他也并不是不想交,只是第一次冲卡的时候,感觉很刺激,于是就一发不可收拾。针对此次的处罚结果,彭先生表示十分耻辱,“按照这种算法,40次是一万元,那就是每次的罚款是250元,这个数字本身就带有侮辱性。”彭先生表示,当时罚款的明细相关人员也不愿意给他。

        记者随后致电广深高速稽查大队,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此次对于彭先生的处理不叫罚款,属于补交收费。根据粤价[2007]217号文件,该文件在高速公路丢卡或入口信息异常处理机制部分的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无法核实车辆入口信息或因车主(驾驶员)故意行为导致冲卡、换卡的,可按该车辆在联网收费区域内可达里程最远入口计收通行费。由于智能计费卡(IC卡)丢失或因物理损坏导致不能识别实际入口信息的车主(驾驶员)应赔偿工本费。工作人员表示,按此规定核算,彭先生应该补交的金额是一万元,并没有多收。

        (张亦萌郭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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