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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闻|交警展开专项行动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2015-08-03 
        城市道路交通的安全,离不开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努力,驾驶员依法驾驶,遵章守法才能促就安全旅途,从今天起至9月27号,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展开五个波次的集中整治交通严重违法行为的统一行动,保障夏季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

        

        上午十点,在人民大街南高速口,省高速交警支队长营大队的民警,正在对过往的七座以上客运车辆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针对客车是否超员?是否配备灭火器?驾驶员驾驶资格是否合格等,令人欣慰的是,接受检查的客运车辆都能够遵章守法。但此时,一辆违停的小轿车进入了民警的视线。

        

        交警发现一辆轿车停在了高速公路边,按照交通法规,在非紧急情况下,不允许在应急车道内停车。当交警上前处理时,却发现驾驶员没有带行车证。

        高速路上停车,罚款200计6分,倒车,罚款200计12分,还没带行车证,这位驾驶员违返交通法规的地方还真不少。随后这名驾驶员被交警带走,接受进一步调查。

        交通法规约束的是驾驶员的不良驾车行为,最主要是为了保证行车安全。记者从吉林省交警总队了解到,从8月1号起,全省将展开五次集中整治交通严重违法行为的统一行动。

        

        第一次行动从8月1日至8月10日:主要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第二次行动:8月13日至8月22日:主要整治假牌套牌车辆。第三次行动:8月25日至9月3日:主要整治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第四次行动:9月6日至9月15日:重点针对校车开展相关检查,进行整治。第五次行动:9月18日至9月27日:整治“酒驾”、“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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