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运管理局组织督查长株潭水上交通安全和湘江水污染防治工作
2015-08-04
为落实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保障我省航运安全和水域清洁,按照《湖南省水运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湘水运安监〔2015〕99号)要求,省水运管理局督查组于7月24日—26日深入长沙、湘潭、株洲开展执法督查行动,全面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
此次督查重点检查了长沙、湘潭、株洲三地的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情况,以及港口营运企业装卸码头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对湖南鸿发残油垃圾接收有限公司和湘潭永昌垃圾回收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并在湘江水域巡航随机抽查了多艘货运船舶的船舶防污染证书发放以及该船舶的油污水分离器、生活垃圾和污水存储容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
督查中发现湖南鸿发残油垃圾接收有限公司和湘潭永昌垃圾回收公司工作很有成效,对防治船舶污染湘江水域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督查组分别在湘潭、株洲发现“祥顺0588”、“湘津市货0689”两艘船舶自行利用抽水泵抽排机舱污水入江的非法违规行为。当地海事执法人员当场没收其抽水泵,扣留其证书,并按规定实施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