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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交警整治摩托车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2015-08-05 
        本网讯(郝宣平)为有效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严厉整治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支队关于《全市城区开展大功率摩托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静乐交警大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迅速落实整治措施,积极开展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及老年人和残疾人代步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有效制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静乐交警大队积极采取行动,成立了以交警大队长康恃华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为目标,加大整治力度,为群众出行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惩交通违法。

        静乐交警大队根据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以及此类车辆行动灵活、通行范围分散的特点,高峰时段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平时固定卡点集中查车,对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的驾驶人一律拘留;对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扣车,有合格证、购车发票等有效证据的,强制办理上户手续后放行;对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载货、违法停车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进行严厉处罚,事故隐患不消除不放行;对老年人和残疾人代步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说服教育,对不听劝阻的给予警告,并集中讲解交通安全知识,直到真正领会为止。

        三、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静乐交警大队利用微信、微博、手机平台、LED显示屏、电视台、静乐时报等宣传媒体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及整治的目的、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宣传民警深入社区、企业、农村以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交通法规、以案说法等形式,对群众进行现身说法,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规范执法、强化保障。

        为促进警民关系和谐,民警在查纠违法行为过程中,静乐交警大队要求执勤民警严格按照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有关程序,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严禁乱查、乱扣和工作简单粗暴,积极做好解释工作,切实保护好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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