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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世楫:“联网+汽车+交通”产业需从双重层面监管
2015-08-05 
        中新网北京8月1日电(江艾欣)在本周末举办的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中国信息化百人会主办的“互联网+汽车+交通”高峰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所长高世楫表示,“联网+汽车+交通”产业新业态的出现对政府监管是一个挑战,政府要从经济性和社会性的双重层面进行监管。

        高世楫指出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分为经济性和社会性的监管,经济性的监管包括价格准入,社会性监管针对交易中的外部性、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等。同时,他从监管的三个角度阐释了政府如何应对“互联网+汽车+交通”新业态的发展。

        在谈到政府监管定位时,高世楫表示要适应“联网+汽车+交通”产业新业态发展,政府首先要以一种开放、包容的姿态鼓励“联网+汽车+交通”融合新业态的出现。

        “如果以消极的态度来对待,对每个环节都有加强政府监管的理由,最后可能是因为政府监管过多而扼杀创新”,他说政府在对“联网+汽车+交通”进行产业监管时,涉及到安全监管、服务质量监管和金融监管,“无论从支持行业发展的目标出发,还是当前政府大力地提倡简政放权的政策氛围看,对""联网+汽车+交通""的发展新业态都要用新的思维方式。”

        而在市场准入的监管上,高世楫鼓励扩大市场准入,并认为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间组织机构能够自由管理的”,以及“行政机关采取事后和其他行政方式能够解决的”这四种情况下可以不设立行政许可。

        高世楫认为在“联网+汽车+交通”市场准入环节政府释放了一些积极的信号,并举例说新的纯电动车进入者大多数是互联网企业,这得益于新的准入规定降低了准入门槛。

        最后,对于扩大行业准入后带来的一些新问题,他提出要以务实的态度、先进的手段改进政府监管,为“联网+汽车+交通”新业态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土壤。

        在“联网+汽车+交通”的行业中,高世楫认为政府要保障公共利益,并提出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政府应该要顺应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出台相关法规对消费者信息数据资料进行有效监管。

        他提出涉及到排放标准、电力的价格,以及电池和通信标准的其他行业,政府也必须加强监管,才有助于“联网+汽车+交通”新业态的发展。他认为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征收污染税、碳税等,有利于绿色低碳交通的发展;对电力价格进行监管,引入新的峰谷电价、低谷电价,有利于电动车的发展;对电池和通信标准进行监管,有利于降低行业内部的交易成本,提高系统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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