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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厅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安徽
2015-08-06 
        一是统筹部门预算编制,为绩效评价奠定基矗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省交通运输厅改变以往做法,省厅集中预算资金统筹编制普通干线公路养护、运输场站建设、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路建设、道路治超以及归还历史债务等交通专项支出,并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各类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采取因素分配法对市县分配资金,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因素之一。

        二是找准试点评价项目,逐步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先是初步制定的评价指标,并根据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对评价指标再次补充完善。随后,将部门预算安排的公路、水运、场站、信息化建设,以及道路治超、大型设备购置等11个常用项目逐项、逐级设立了评价指标。最终形成了《安徽省交通运输行业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与省财政联合印发。

        三是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全面有序开展工作。对评价项目、评价内容、组织方式、评价时间和步骤以及评价结果应用五个方面进行布置。全面完成2014年预算安排的内河船型标准化、普通干线公路大中修、普通干线公路新改建等交通专项的绩效评价工作。截至4月底,普通干线公路大中修和内河船型标准化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已顺利完成,共涉及大中修项目251个,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14.92亿元。

        四是不断强化绩效管理,有效促进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方面建立了较为全面的交通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在全省各级交通部门形成了注重绩效管理的理念。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将绩效评价由项目支出逐步拓展到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对绩效评价指标实行动态调整,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认真梳理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指导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原标题:[安徽]厅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安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本文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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