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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督查不合格将问责
2015-08-06 
        昆明信息港讯记者张钊通讯员刘俊近日,昭通市率先在全省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公路路政及养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昭通市农村公路路政及养护管理工作,确定在每年年底对各个部门参与的公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严格进行问责。

        农村公路是公路网络的“毛细血管”,是直接服务于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公益性公共基础设施。截至2014年底,昭通市农村公路里程达14666.6公里(县管省道702.1公里、县道3704.5公里、乡道8514.6公里、村道1745.4公里),占全市公路总里程16805公里的87%,极大改善了农村群众出行条件,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目前,昭通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经费严重缺乏、管理人员不足、装备设备陈旧老化,路政宣传、巡查不到位,监管执法缺失,侵占路产路权、破坏路容路貌、超限超载等影响公路行车安全畅通的违规违法现象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降低了公路通行效率和综合服务能力,严重危及广大农村百姓出行安全。

        从2015年开始,把每年5月定为全市“路政宣传月”,要求每年6月至10月,各县区要组织开展以“路产路权保护、路容路貌维护、路域环境美化、超限超载治理”为重点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县、乡、村道路路政管理、监管执法缺失的问题,切实保护好路产路权、维护好路容路貌、整治好路域环境、治理好超限运输,保障农村公路畅通、洁净、安全、舒适、美观、高效、便捷。实现“人、车、路”有机结合,达到“谁使用、谁受益、谁护路”的目的。昭通市农村公路路政补助经费建立以县区投入为主、市级补助为辅的经费来源渠道,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并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增加、技术标准提高和财力逐步增加。根据实际纳入养护的县道(包括县管省道)、乡道、村道里程,按照县道和县管省道每年每公里525元、乡道每年每公里26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75元的标准核定补助并纳入预算安排,全市11县区每年市县两级财政补助最少总计450万元左右。

        《意见》重点提出了全市要积极探索县区主抓、乡镇监管、村组协管、群众参与的农村公路路政联动协管机制,推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及养护要与村规民约管理与村组及农户门前区域责任管理有机结合的模式。鼓励和支持将乡道、村道公路管理权、路政行政执法权委托给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原则,真正实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重心下移,却实解决乡、村公路路政管理、监管执法缺失的问题。

        从2016年起,适当增加市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投入。对已通公交车的农村公路,采取市级视市本级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一点、县区财政预算安排一点、市县区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争取一点、辖区内运输企业出资一点的方式,多渠道筹集解决交安工程建设养护资金。

        《意见》明确昭通将建立健全检查督查考核机制。将农村公路路政及养护管理工作纳入综合交通运输单项考核内容,列入市政府重要工作进行督查。每年年底,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相关部门,对各县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意见》情况,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所属路政及养护部门指导、检查、督促情况,路政及养护部门履职情况,配合部门参与工作情况等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严格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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