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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服务中心班子理论授课制度
2015-08-06 
        第一条为有效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作用,带动和促进学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厅机关服务中心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厅机关服务中心党委导班子成员(以下简称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讲课内容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发展需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干部亟需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主,重点提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四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各自的工作性质和职责分工,结合服务中心发展实际,确定讲课内容和题目。

        第五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注重学习,勤于思考,充分发挥经验丰富、思路开阔、驾驭全局能力强等优势,结合实际,精心备课,认真讲授,切实提高讲课的质量和效果。

        第六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讲课,要注意与学员互动,要把讲课过程变成了解情况、研究问题、互相借鉴、共同提高的过程;变成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推动工作、破解发展难题的过程。

        第七条党委要高度重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讲课工作,纳入日程,积极为党政班子成员讲课创造条件。党政班子成员要把教育培训干部作为履行岗位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把为干部讲课作为带头加强学风建设、推进干部学习的一项重要举措,真正重视起来,坚持下去,推动“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第八条年初要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及时与省厅沟通,确定讲课题目和时间,列入计划。

        第九条上级组织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采取适当方式,对领导干部授课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促使领导干部不断改进讲课方式,完善讲课内容,提高讲课质量。

        第十条上级组织部门要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讲课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并对讲课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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