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进一步规范城乡道路半导体照明标准
2015-08-11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批准发布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乡道路半导体照明工程技术规范》。根据规范,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的半导体照明工程中,明确照明灯具的色温要求,市政道路不宜使用冷色光源,同时进一步推进照明节能改造,逐步完善监控系统功能,使城市照明建设朝着更加规范、节能、智能的方向发展。
今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出台了《城市照明与建设管理工作方案(2015-2016年)》。按照方案,2015年底前,广西全区市县大力推进城市照明建设和节能改造,基本完成城市照明中高能耗、高污染的汞灯、白炽灯等产品的淘汰改造,改造将主要使用LED节能产品,确保实现年节电3%的目标。
为规范自治区全区市县城市照明建设标准,此次发布的《城乡道路半导体照明工程技术规范》中的评价指标增补或修订了照明指标、节能措施和眩光限制等多个方面。该规范适用于广西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的半导体照明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及管理,该标准自2015年8月9日起实施。
该项规范的出台,将促进城市道路照明产生什么变化呢?根据标准,半导体道路照明灯具相关色温不得高于标称值6500K,色温由低到高分为暖色、正白和冷色。根据不同的地域环境和不同等级的道路,应采用相应色温的灯具。如在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山区多雾的地区应选用色温比较低的灯具。同批次的光源色温应一致,市政道路不推荐使用冷色光源。
据相关专家介绍,一方面原因是人体对冷色光源的视觉舒适度较差,不宜采用冷色光源;另一方面,色温较高的光源偏白,容易使驾驶者在视觉上产生雾蒙蒙的感觉。目前,南宁市的城市道路照明色温适中,在未来的照明改造中会根据光效对人体的舒适度的影响进行适当的调整。
为充分体现出半导体道路照明环保无污染、耗电少、光效高、寿命长等特点,根据规范,除居住区和少数有特殊要求的道路以外,在深夜宜采用能自动降低光源功率的措施,以减少耗电。
在安全方面,城市道路照明监控系统功能也需要逐步完善。依照设计要求,监控系统可根据不同功能需求,实现群控、组控、自动或手动巡测、选测各种电参数的功能。并应能自动检测系统的各种故障,发出语音声光、防盗等相应的报警,系统误报率应小于1%。监控系统具有软硬件相结合的防雷、抗干扰多重保护措施,确保监控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摘自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2015.08.06磨嘉(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本文来源:住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