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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新建道路同步建地下管廊
2015-08-11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指导意见》指出,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

        《指导意见》提出,从2015年起,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地下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入廊管线单位应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鼓励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加大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列入专项金融债支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项目收益票据。

        本文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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