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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尚未批准东湖隧道纳入ETC
2015-08-14 
        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林永俊)昨日,东湖隧道年内建成后将收ETC“过湖费”的消息刷爆各大网络。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省政府尚未正式明确东湖通道隧道段是否征收车辆通行费。

        8月7日,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在官网上公示了《武汉市东湖通道隧道段纳入全市路桥隧车辆通行费征收范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记者看到,这份意见稿中称,东湖通道项目由BT投融资人中建三局投资建设,建成后由武汉地产集团及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表武汉市政府回购,全部回购资金均由国内银行贷款解决,并列入武汉市地方政府债务。建成后,东湖隧道纳入全市路桥隧车辆通行费征收范围,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纳入市财政统一管理,经核准后拨付给原委托的贷款主体偿还。

        该意见稿中表示,待省政府批准东湖通道东湖隧道段纳入全市路桥隧车辆通行费征收范围后,以东湖通道东湖隧道段为基础,综合考虑贷款投资偿还、通行流量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及收费年限。

        对此,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昨日在其官网上刊出说明回应称,对于是否将东湖通道隧道段纳入武汉路桥隧车辆通行费征收范围,省政府正在进行研究。公示期满后,将汇总整理公众意见,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

        该说明中强调,目前,省政府尚未正式明确东湖通道隧道段是否征收车辆通行费。

        作者:林永俊

        本文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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