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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城市公交客运管理办公室采取四项措施优化城市公交环境
2015-08-14 
        年初以来,市公交办紧紧围绕“全市十项重点工程”建设,通过采取四项措施,不断优化公交环境,树立良好公交形象,促进高效机关建设工作健康发展。一是根据全市环境优化工程的具体要求,结合《国家公务人员行为规范》及市局关于改进作风、优化环境的工作部署,制定了《解放思想促发展优化环境当先行行为规则》,树立了“十二种意识”,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务求高效,争当表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针对当前城市客运管理上存在的管理措施和政策难以有效落实、从业人员和企业不服从管理问题,采取综合执法和分块执法同步铺开、全面推进的形式,授权各管理部门行使行政执罚权,使公交市场整顿工作得到全面推进,达到了公交行政执法工作的依法治理和标本兼治效果;三是为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激发干部职工主动完成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公交办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了整章建制活动,推进了公交客运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发展步伐;四是召开了三次高规格、高标准、大范围的优化环境绩效工作推进会,严格按照市优化环境绩效评估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考核评估标准,结合公交办的实际,逐人逐项落实责任和目标,力争使优化环境建设工作走在全系统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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