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工会开展评选推荐全省交通系统“工人先锋号”活动
2015-08-14
省交通工会开展评选推荐全省交通系统“工人先锋号”活动近日,省交通工会根据《黑龙江省交通系统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方案》精神,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交通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为公路建设“三年决战”建功立业,在全省交通系统开展了评选推荐全省交通系统“工人先锋号”活动。“工人先锋号”评选推荐范围是:在全省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的一线基层集体,包括班组、站队、车船、车间、科室、工段、项目部等。评选推荐基本条件是:具有一流素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具进、开拓创新,注重思想作风和业务技能建设,管理科学、民主、规范;创造一流工作,深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牢固树立节能环保意识,积极开发新材料、新技术,努力改进工艺设备,大力推广先进操作经验,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和鼓励集体成员适应岗位要求刻苦钻研业务,技术能力和创新成果居同行业领先水平;提供一流服务,坚持文明、优质、诚信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服务创新,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规范满意的服务,不断提高服务竞争力,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知度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居交通行业领先水平;取得一流业绩,紧密结合岗位实际,坚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无人身伤亡和重大质量、设备事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在促进企事业单位发展中作出了突出贡献;形成和谐团队,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科学,具有积极进娶奋勇争先的团队精神和温馨和谐、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人人争当增进团结、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建功立业模范。此次评选结束后,省交通工会将在“十一国庆节”前表彰30个先进集体,授予“黑龙江省交通系统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在此基础上,向省总工会推荐5个集体,参加明年“黑龙江省工人先锋号”评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