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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2015-08-15 
        交通“红利”释放巨大活力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4日讯

        自2012年8月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以来,永春县着力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作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工作机制,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常态化、社会化、制度化。经过3年的整治和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的“红利”逐渐显现。

        据介绍,永春县结合本地风土民情,制作推广“酒驾要拘留、醉驾要坐牢”等口语化、通俗化的宣传标语和宣传口号,让群众最直接地接受教育。在事故多发路段、主要交叉路口安装警体式警示牌,醒目提醒过往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和遵守交通规则。

        同时,永春县政府将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或提升工程纳入为民办事实项目,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监控、滚动摸排、持续整治的长效机制。2012年以来,共整治道路事故安全隐患359处。

        此外,永春县在全省率先设立区间测速系统,在省道306线与省道203线3个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投入5套区间测速设备,促使车辆自觉限速通行危险路段,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在全省首创开发并在城区主干道安装智慧眼车辆违停自动抓拍系统,由系统提前向违停车辆的车主发送通知短信,要求车主在规定时间内将车辆驶离违停区域,让大部分车主及时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最后才对少部分劝告无果的车辆实施处罚,起到人性化执法的效果,得到群众好评。

        据统计,2012年8月至今年7月,永春全县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200多起、死亡130余人、受伤148人、经济损失189520元,与2009年8月至2012年7月相比分别下降49.64%、41.03%、64.42%、74.91%。

        (杨金宝)

        本文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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