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祥副厅长率督查组检查指导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2015-08-19
近日,根据近期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会议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永祥带领第二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的方式,从在建交通基础设施、运营公路桥隧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危险品运输及人群密集场所消防安保等方面,分别对青海省公路收费管理处民和至小峡公路公路、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公司小沙河至大通公路、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S102西宁绕城环线平安经互助至大通公路、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海东市民和县汽车客运站、西宁市新宁路汽车客运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青海分公司、大通县汽车客运站、互助县汽车客运站、互助县威远客运公司、互助县瑞驰客运公司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针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及存在的安全问题,下发了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三份,并责令民小公路A标南山1号隧道施工现场立即停工整改,小沙河至大通公路六标及西宁市交通局在2015年8月21日须上报整改方案,同时,督查组就整改落实情况将组织“回头看”。督查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部分工作虽有安排,但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不闭合,出现了“屡查屡犯”的现象;二是对安全教育记录、安全隐患排查、安全专项方案执行存在弄虚作假、走过场及与现场不符合等问题;三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力量不足,部分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力量严重不足,不能够适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四是客运站安检设备投入不足。
督查组所到之处,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的紧迫形势,严厉的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化要求,强调要把“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贯穿到生产全过程,并要求:施工企业要肩负起公路工程建设的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一线工人安全意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切实提高现场管理水平;监理单位要提高履约能力,严禁随意降低监理人员资质条件,提升现场监管能力;建设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合同管理,协调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保障安全生产资金及时到位,为保障工程安全生产创造条件。从而确保公路建设、运营及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整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