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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交通违法或现场处罚
2015-08-21 
        今后在高速公路上如果有超速、随意变更车道等违法行为,可能被现场处罚。昨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即日起至年底,交警部门将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开展持续整治行动,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

        行动期间,对电子卡口、测速监控一体机发现的超速、逾期未检、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逆行、倒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提高现场处罚比例,即在出入道口处现场拦截查处,“以往可能多为事后非现场处罚,这样增强了威慑力。”

        此外,8月20日开始,每日凌晨2时至5时,在全省高速公路上禁止各类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今后对凌晨2时至5时不属于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车和违规运行的危化品运输车,一律处罚2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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