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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民意高速”上抛锚
2015-08-21 
        赵查理

        日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结束征求民意,民众的心却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引发极大争议的高速公路长期收费,最快在年内就实施了。以亏损为由跟中央要补贴,以管理为由让民众多掏钱,尾大不掉的收费公路,铁了心要做会哭才有糖吃的孩子?

        修改稿可以浓缩成一句话:高速公路将长期收费。当然,官方收费自有理:一是专项税收和财政预算不够用;二是税费并行,普通公路免费,高速低收费高效率。简单来说,政府缺钱,民众接盘。

        可是,一直不断的反对声也并非无理无据:上位法《公路法》不支持经营期限届满后的养护管理收费,而是终止收费。收费期满的高速公路转交给交管部门管理之后,他们应当肩负养护管理的责任。也就是说,本该是“政府出钱”,却被替换成“长期收费”,恐怕得重新说道说道才行。

        比如,“长期收费”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高速公路回归公共服务本质?其次,支持和反对的民意,如何体现在最终版本里?反对与支持的声音各占多少比例,意见集中在哪些方面,希望能尽快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

        其实,最叫人看不透的还是高速亏损。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亏损661亿元;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亏损1571亿元,而收费公路整体债务高达3.8万多亿元。显然,当前高速公路效益极低,规划修建、通行收费、养护管理等环节事倍功半。而交通行业的猫腻不止于此,交通官员前“腐”后继,从业人员高薪福利,A股股东慷慨分红,成了“唐僧肉”和“提款机”。在此背景之下,还要理直气壮地给自己发出一张“长期收费”的免死金牌,岂能站得住脚?

        既然抛出方案征集民意,就不能让民意在路上抛锚,否则公信力会掉一地。高速收费政策的转向,涉及到多方面利益调整,建议在实施之前,先推动交通、物流等方面联动修法,让收费公路彻底“脱胎换骨”,政策公平才能让高速和民众重回同一个起跑线,回归各自的权利责任定位。如果连赢得民心的耐心和努力都没有,那就不是征集民意,而是收费通知。

        我来打酱油

        @落雪怎无痕:对于广大民众来说,盼星星、盼月亮,盼着高速公路贷款到期后能下调资费或不收费,但谁知反倒离“长期收费”更近了一步。高速收费作为一项巨大的财政收入,不肯轻易下架实属正常,但如何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何增加各项收入与支出的透明度,应广听民意而不是家长制的一言堂。

        @摇尾巴的鱼emmy:去年建,今年修,有的甚至当年就需大修。不从把住建设质量关、管理降耗关入手,却把心思花在收费上,如果开了“长期收费”的口子,就无异于自发一张“免死金牌”,您说这长期收费能否说得过去?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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