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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路局原局长因受贿外逃11年散步时落网
2015-08-24 
        “你叫什么名字请出示身份证。”

        “我叫王……王……”

        8月13日,当两位警察出现在面前时,正在安徽省合肥市某广场上悠闲散步的李永华立刻变得支支吾吾起来。他心里明白,自己担心的这一天,11年后终于来临了。

        李永华原任安徽省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合肥市公路局局长。8月19日,安徽省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8月15日,合肥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永华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早在2004年初,李永华得知自己被检察机关“盯”上后,每天惶惶不安。当接到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的电话后,他慌忙潜逃外地。逃亡的每一天,李永华都在提心吊胆中度过。

        11年过去了,李永华通过朋友了解到,当年自己那起受贿窝案的其他同伙都已服刑期满出狱,甚至有的行贿人也已病逝。猜想检察机关恐怕早就把这起陈年旧案给忘了,也许早已结案,于是,他安心地返回了合肥。

        然而,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的反贪干警始终没有放弃这起旧案。当年李永华潜逃后,检察机关立即对其进行网上追逃,并且多次通过相关人员调查其行踪。逢年过节的时候,检察干警还会在李永华曾经的住处蹲点守候。然而由于李永华早已更名改姓,使得追逃工作进展不顺。2013年,因为清理积案的需要,蜀山区检察院暂时撤销了案件,网上通缉也暂时予以封存。但这并不意味着李永华可以就此逍遥法外,检察干警仍然在继续寻找着他的蛛丝马迹。

        直至今年8月13日,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李永华在合肥一广场上被当场抓获,随即被移交合肥市检察院。目前,合肥市检察院已将此案移交蜀山区检察院进一步侦查。

        现初步查明,李永华在担任安徽省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合肥市公路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100余万元。

        案件侦查工作现仍在进行中。

        作者:吴贻伙黄河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文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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