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交通事故调处无缝对接
2015-08-25
■政法委
本报讯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呈现出高发态势,由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了更好地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损害赔偿纠纷,盱眙县委政法委整合资源,高起点建立机制、高标准开展工作、高质量服务民生,逐步探索出一条运用人民调解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新路子。
专业调解便民服务
为了更好地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损害赔偿争议,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年初,在盱眙县委政法委的积极协调下,该县成立了交通事故调解服务中心,并被盱眙县委、县政府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由盱眙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物价局、保险公司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同时聘请两名退休的兼职调解员全面负责该县的道路交通事故调处工作,实行集中办公、合理分工和专业化调处。
过去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进入法院正常的诉讼程序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裁判,现在10天到20天就能处理完,事故认定、委托鉴定、保险理赔、调解等都能在这里一次性办妥,节约了大量的时间,而且人民调解后的司法确认没有诉讼费,为当事人减轻了不小的诉讼负担。“便捷式”、“一条龙”、“一站式”服务俨然已成了调处中心的代名词,实现了公安、法院、司法、保险等各方面职能无缝衔接,以“调”为主,博得了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今年以来,该县交通事故纠纷调解调处中心共受理调解纠纷案件159件,调处成功159件,达成协议赔偿金额80余万元。
化解矛盾投诉下降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中心成立前,公安机关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从事故现场勘查、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等环节,一竿子包到底。在此过程中,原本许多细小的矛盾慢慢积累,最终在关系到各方实际利益的调解时一起爆发出来,致使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成为了群众投诉的重灾区。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中心成立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完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随即将大量存在矛盾的案件,转交给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中心进行调解。由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中心不隶属公安交管部门,随着调解机关性质的改变,前期事故处理中积累下来的矛盾,也随之消弭,导致对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投诉量直线下降。
分清职责提高效率
过去,公安机关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要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用在繁杂的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中,事故处理民警为了保证当事人双方满意,不得不整天呆在办公室里坐等当事人前来调解。致使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浪费,导致其他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被迫延后,有的证据无法及时获取或灭失,交通事故处理的整体质量无法提高,让当事人产生公安部门对事故久拖不决的印象。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中心成立后,大量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工作直接移交给了调处中心,把处理事故的民警从繁杂的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进行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从而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和速度,实现了服务质量“零投诉”、服务事项“零积压”。
加强宣传促进和谐
除了做好调解工作之外,该县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中心还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当事人细心讲解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讲解提交相关证据的法律要求,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法院确认的法律制度等,使当事人通过矛盾纠纷的解决过程,增长了法律知识,达到化解矛盾、减少诉讼、促进和谐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