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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警民联手3小时破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5-08-26 
        胶东在线8月25日讯(通讯员王军良吉兴亮)2015年8月22日晚21时许,烟台开发区交警大队接到事故报警,在黄河路与峨眉山路交叉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两辆电动车发生碰撞,轿车逃逸,一人受伤严重,生命垂危。

        警情就是命令。事故值班民警迅速驾车赶赴现场,一名妇女倒在血泊中一动不动。经过初步勘查,确定该起事故系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人命关天,现场民警一边封锁现场协助120急救人员救治伤者,一边调集6名有丰富追逃经验的民警组成“8.22”追逃小组。追逃小组兵分两路展开追逃。一路民警封锁现场,对肇事现场展开拉网式搜索,寻找肇事车辆遗留在现场的碎片、痕迹等物证;一路民警走访案发现场周边小区、厂企,调取周边监控录像,寻找目击证人,确定肇事车辆。

        一个小时很快过去了,现场也没有留下任何有用的线索。由于黄河路修路施工,周边卡口、监控设施均不能正常运行,调取证据的民警仅仅在工地防盗监控视频中截取几个嫌疑车辆模糊的影子,根据另一名受害人刘侃峰的描述,基本可以确定肇事车系一辆银灰色的别克轿车。但没有车牌号码,仅凭外观特征要找到肇事车无异于大海捞针。

        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烟台开发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名出租车司机报案称看到了案发经过,并能够提供肇事车辆车牌号码。办案民警迅速与该报案人取得联系,由于当时天黑路灯昏暗,报案人仅能确定号牌前三位的准确性,对于后三位仅能保证都是数字,但具体的数字就不是太确定了。这无疑就是案件侦破的一个突破口,在车管所值班民警的协助下,追逃民警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筛选,终于确定了肇事车辆车牌号码,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到的联系方式,民警与肇事司机取得了联系,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肇事司机崔某承认了该肇事逃逸的事实。

        8月23日凌晨2时许,崔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落实,22日晚20时许,崔某驾驶鲁F7E5**号小型轿车沿黄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黄河路与峨眉山路交叉路口西侧200米处时,与前方顺向行驶的王某所骑的电动车、刘某所骑的电动自行车碰撞,致电动自行车乘车人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电动车两名驾驶人王某、刘某受伤,三车损坏。事故发生后,崔某驾车逃离事故现常至此,该起重大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警民联手下仅用3个小时就宣告破获了,现肇事司机崔建凯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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