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路桥资讯 > 正文
本月25日起“老赖”不能搭乘“G字头”高铁
2015-08-27 
        东亚讯(记者李秋实)8月26日,记者从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了解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也就是所谓的“老赖”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乘坐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希望长春的“老赖”请注意。

        记者了解到,老赖,就是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从某种意义上说,“老赖”不但是指一类社会群体,而且可以说是社会转型阶段的一种社会现象。

        近日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发出公告,从2015年8月25日起,凡被人民法院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及单位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也就是所谓的“老赖”均不能通过各渠道购买乘坐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的钟鑫律师表示,过去“最高法”曾出台了相关规定,“老赖”只限制其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这次加入这个新规定,那么以后“老赖”不能乘坐“G字头”高铁上所有席位。“一旦发现有老赖的违规情况,相关部门会立即通知法院对当事人进行处理。所以即便是老赖想买车票都买不了。”钟鑫说。

        本文来源:中国吉林网作者:李秋实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